第二十章 心连心,汤姆代人受过
波莉姨妈吻汤姆的时候,态度有所变化,所以汤姆马上感到振作起来,心情轻松愉快。他上学去了。半路上在草坪巷口,他有幸碰上了贝基·撒切尔,他现在情绪好了,所以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拐弯。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跑上前去说:
“贝基,我很抱歉,今天那样做实在对不起人。你放心,就是死了,我也不会再那样了。我们和好吧!”
贝基停下脚步,一副鄙视的样子盯着他。
“托马斯·索亚先生,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我这先谢谢你了。我不会再跟你讲话的。”
说完,她昂起头走了。汤姆一下子被说懵了,等他转过神来要反驳一声“去你的吧,自以为是小姐”时,为时已晚。他虽然没说什么,却窝了一肚子的火。他没精打采地走进校园,心里想贝基要是个男孩子,他非得很很地揍她一顿不可。两人在随后的相遇中,汤姆说了句刺耳的话就走了,贝基也回敬了一句,这一下两人算是彻底地决裂了。盛怒之下,贝基想起了汤姆书上的墨水,她好像急不可耐,盼望着汤姆早一点受到惩罚。她本来还有点犹豫不决,说不定还想要揭发那是阿尔弗雷德·邓波尔干的坏事,可汤姆那句刺耳的话一下子打消了贝基的这个念头。
真是个可怜的姑娘,她就要大祸临头,自身难保了却一无所知。他们的老师,杜宾斯先生,虽然已到而立之年却心愿未了。他最热衷于当医生,可是贫穷却注定了他当不了别的美差,只能做一名乡村教师。他天天从讲台里拿出一本神秘的书,乘没课要讲的时候就潜心研读。平常,他总是小心翼翼地把那本书锁好。学校里那些调皮的家伙没有一个不想看下那本神秘的书,那怕瞟一眼也好,可总没有机会。至于那本书的内容,孩子们七嘴八舌,各抒己见,但都无法得到证实。讲台离门不远,贝基从旁边走过时恰好看到钥匙还在锁孔上晃悠。这可是看一上眼的好机会,千载难逢。她环顾回周,发现没有别的人在场,于是马上拿起那本书,只见扉页上写着“无名式教授解剖学”几个字。她没看出什么名堂来,于是就继续往下翻。刚一打开下一页,一张精制的彩色裸体图立即映入眼帘。与此同时,汤姆·索亚从门口进来,一眼瞥见了那张图。贝基一把抓起书想把它合上,可是不幸拦腰把那张图撕了一半。她马上把书扔进抽屉,锁上锁,又羞又恼地大哭起来。
“汤姆·索亚,你真卑鄙,偷看别人,还偷看人家正在看的东西。”
“我怎么知道你在看什么东西呢?”
“汤姆·索亚,你应该感到害臊。你会告发我的,这下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我要挨鞭笞了,我可从没挨过鞭笞呀!”
接着她跺着小脚说:
“你想耍卑鄙,那就随你的便!不过,你可要出事了。你等着瞧吧!可恶,可恶,真可恶!”接着,她一顿大哭,冲出了教室。
汤姆被贝基劈头盖脸地说了一通,弄得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站在那里不知所措。随后,他自言自语地说:
“女孩子真是傻得出奇。说什么从来没挨过鞭子打!呸!哪有这回事!挨打算不了什么!女孩子就是这样——脸皮薄,胆小如鼠。不过,我当然不会把这事向杜宾斯老头讲。要想和她算帐,方法有的是,用不着干这种告密的勾当。可那又怎么样呢?杜宾斯老头照样会查出来是谁干的。他问下书是谁撕的,没人答应。于是他会接照老习惯挨个地问,等问到这个女孩子,他就全明白了。女孩子总是沉不住气,表情总能说明问题。她们意志薄弱,这一回她要挨揍了。贝基呀,贝基,你这一回在劫难逃。”汤姆又仔细琢磨了一会,然后想:“得,就这样吧,你不是想看我的笑话吗,那你就傻等着瞧吧,
有你好受的。”
汤姆跑到外面和那群嬉戏的同学们玩了不一会,老师就来上课了。汤姆并不十分想学习。他只要朝女生的那边偷看上一眼,贝基的神情就会令他不安。他左思右想,就是不想同情她,但却愿意起点作用。他一点都激动不起来。汤姆很快发现了拼音课本上的墨迹,于是有一段时间,他一直不能自拔,老是想着自己的事,显得郁郁不欢。贝基这下来了劲头,对事态的发展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她想汤姆不承认是自己弄脏了书,这也不能开脱他,她的预料果然不错。结果汤姆反倒把事情给弄糟了。贝基想她会为此而感到确实高兴,但却吃不准。后来眼看着汤姆情形不妙时,她真想一古脑地站出来揭发那墨水是阿尔弗雷德·邓波尔泼的。可她又竭力控制着,强迫自己保待沉默,因为她心里想:“他会告发我,把我撕老师书的事说出去。我现在最好什么也别说,不管他的死活。”
汤姆挨了鞭笞,回到座位上,但一点也不伤心。他想在和同学们的打闹中,他有可能不知不觉地把墨水瓶碰翻,弄脏自己的书。他否认是自己干的,一来是为了走过场;二来也是惯例;另外死也不承认自己有错,那是为了坚持原则。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师坐在他的座位上打盹,教室里一片嗡嗡的读书声令人困乏。渐渐地,杜宾斯先生挺直身子,打着哈欠,然后打开抽屉的锁,可手伸出半截又停下来,犹豫不决。大多数学生都漫不经心地抬起头看了一眼,但其中有两个人特别关注老师的一举一动。杜宾斯先生把手伸进抽屉随便地摸了一会就拿出书,身体往椅子一靠看起来。汤姆瞥了贝基一眼。她就像一只被猎人追捕的兔子,当猎枪瞄准它的头部时,一副绝望无救的可怜相,他立刻忘掉了他们之间的争吵。得采取行动,马上就干,越快越好。常言说得好,急中生智,可汤姆这回却束手无策,对,就这么办。他突然来了灵感:他要冲上去,一把从老师手里抢过书,夺门而逃。可是他一走神,就这么稍一犹豫的时候,老师翻开了书。汤姆坐失了良机,他十分后悔。这下完了,干什么也来不及了,想帮的忙也帮不上了。老师打开书后马上面朝大家。见老师盯着他们,大家都低下了头,就连没有犯错误的同学也都吓得不得了。大约有十秒钟,教室里一片寂静。老师的气是越来越大,他终于开了腔:
“这书是谁撕的?”
教室里鸦雀无声,静的连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老师见无人应答,就挨个检查,看到底是谁撕了书。
“本杰明·罗杰斯,书是你撕的吗?”
老师得到的是否定,他停了一会问道:
“约瑟夫·哈帕,是你干的?”
约瑟夫否认是他干的。老师不急不忙地问了这个又问那个。汤姆越来越紧张,显得烦躁不安。老师问完男生,稍加思索就转向女生。
“艾美·劳伦斯是你吗?”
她同样也摇了摇头。
“苏珊·哈帕,是你干的吗?”
又是一个否认。下一个就该问到贝基·撒切尔了。汤姆十分紧张,他意识到情况不妙,吓得他从头到脚全身发抖。“瑞贝卡·撒切尔”(贝基的学名),”(汤姆向她脸上瞟了一眼,见她吓得脸色苍白)——“是你撕……不,看着我的眼睛。”(她承认地举起手来)——“是你撕坏了这本书吗?”
这时,汤姆的脑海里雷电般闪出一个念头,他猛然起身,大声说道:“是我干的!”全班同学迷惑不解地盯着汤姆,觉得他行为愚蠢,令人不可思议。汤姆站了一会好像是在镇定自己,然后走上前去接受惩罚。汤姆发现那个可怜的姑娘贝基眼里先是流露出吃惊,然后是感激,最后是敬慕之情,他觉得为此就是挨上一百鞭也是值得的。汤姆也为自己的义举感到脸上有光,因此在遭受杜宾斯先生有史以来最严酷的鞭笞时,他哼都没哼一声,另外放学后,他还得被罚站两小时。对这一残忍的做法,他也不在乎,因为他心里有数,外面会有个人心甘情愿地一直在等上他两个小时。
当天晚上,汤姆临上床睡觉前合计着如何报复阿尔弗雷德·邓波尔。贝基把自己的背叛以及泼墨水的事情全盘托出了。可是不久,汤姆的思绪转到一些美滋滋的事情上。想着想着,汤姆耳边朦朦胧胧地响起了贝基刚才说过的一句话:“汤姆,你思想怎么会这样高尚的呀!”就这样,他终于进入了梦乡。
第二十一章 流利的口才,老师的镀金脑袋
暑假即将来临,向来就严厉的老师现在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厉、越发苛刻了,他目的是要全体同学在考试的那一天好好表现一番。他手中的教鞭和戒尺现在很少闲着,至少对那些年龄较小的同学可以这么说。只有最大的男孩子和18到20岁的年轻姑娘才不挨打。杜宾斯先生的鞭子打起来特别重。别看他头戴假发,光秃着脑袋,可他刚到中年,身上的肌肉没有一点松弛的迹象。随着“大考”的临近,他的蛮劲渐渐暴露无遗。只要学生出了差错,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错,他也要乘机发挥,以惩罚学生来获取快感。结果这弄得那些年龄较小的男孩子惶惶不得终日,晚上就盘算着如何进行报复。他们一有空就捣蛋,从不放过任何给老师添乱子的机会。可老师仍然我行我素,不睬他们那一套。要是孩子们成功的话,随之而来的惩罚犹如风卷残云,威风凛凛,总是以孩子们的彻底失败而告终。但他们并不甘心失败,而是聚在一起密谋,最后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这一定能取得辉煌胜利。他们找到了做招牌人的孩子,先让他发誓保密,然后将他们的秘密计划告诉他,请他帮忙,这真是一拍即合。原来这位老师在他家吃饭,在很多事情上已经得罪了这个孩子。过几天,老师的太太要到乡下去串门,这样他们就能顺利地实施计划。另外,每逢重要日子,老师都要喝得酩酊大醉。那孩子说大考那天晚上,等老师差不多醉倒在椅子上打盹的时候,他就“乘机下手”,然后再伺机弄醒他,催他快到学校去。
到了预定的时间,晚上8点钟,那个有趣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教室里灯火辉煌,挂着花环和彩带,彩带上扎着叶子和花朵。在高高的讲台上,老师像皇帝一样坐在那把大椅子里,身后就是黑板。还好他看上去不像大醉的样子。他前面有六排长凳,上面坐着镇上的要人。两边又各有三排长凳,坐的是学生家长。左前方,家长座位后面临时搭起了一个大讲台,参加晚上考试的考生全都坐在这里。一排排的小男孩被家长打扮得过了头,个个被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让人觉得都有点不舒服。接着的是一排排大男孩,显得有些腼腆和呆板。再瞧那些小女孩和大姑娘,她们一身素装,洁白耀眼,个个穿着细麻软布做的衣服,头上插着许多装饰品,有鲜花,有粉红和蓝色相间的发带,还有老祖母传下来的各种小装饰物。她们露着胳膊站在那里,尤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那些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都散坐在教室里别的地方。
考试开始了。一个年龄小的男孩站起来按事先准备好的说:“大家可能没有想到,像我这年龄的孩子会到讲台上来当众演讲。”等等诸如此类的话。他边说边十分吃力地比划着,动作虽然准确,但却很生硬,生硬得像出了点故障的机器一般。他机械地鞠躬退场,获得了全场一阵热烈的鼓掌。
一个小女孩脸通红口齿不清地背诵了“玛丽有只小羊羔”等,然后十分认真地行了个屈膝礼。在博得了大家的一阵掌声后,她红着脸,高兴地坐了下来。
汤姆·索亚十分自信地走上前去,背起了那千古名篇《不自由,毋宁死》。他慷慨陈词,不时还大幅度地做着手势,
可背着背着中途就接不上了。怯场症像魔鬼一样攫住了他,他两腿发颤,似乎有窒息之感。所有在场的人确实替他捏了把汗,可没人吭一声,这让他觉得比同情他更难受。到后来,老师皱起了眉头,汤姆这下全完了。他结结巴巴要往下背诵,可过了一会,便好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溜下场去。台下的人想鼓一两掌,可掌声刚起就消失了。
随后有人背诵了“那个男孩子站在燃烧的甲板上”,“亚述人走来了”等一些名篇。接下来的是朗读表演和拼写比赛。寥寥数人的拉丁语班背诵时显得无比自豪。最后晚上的黄金节目终于到了——姑娘们自己的“独创大作”。大家一个接一个走上前站在讲台边,等清完嗓子就拿出稿子(用鲜艳的缎带扎着)念起来。她们个个念得有声有色,十分卖力让人都觉得有点不自然。文章的主题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们在同样场合下早已发挥过的。毫无疑问,由此可以追溯到十字军时代她们家族的母系祖先们,人人都用过这类主题,《友情论》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昔日重来》、《历史上的宗教》、《梦境》、《文化的优点》、《政体比照论》、《伤感》、《孝道》、《心愿》等等。这类文章的共同特点有三个:一是无病呻吟,故作悲伤;二是堆砌词语,滥用华丽词藻;三是特别偏爱一些陈词滥调。此外,这些文章有个显著特点,也是它们的败笔之处:就是每篇文章的结尾都有一段根深蒂固的说教词,好像断尾巴的狗一样,令人难受。她们的“独创大作”不管涉及到什么内容,她们都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让人思索以便获得道德或宗教上的启示。在众目睽睽之下,这种说教虽然给人以假话的感觉,但这种风气还是消除不了,时至今日依然如故。也许只要世界存在一天,这种毫无诚意的说教就永远消灭不了。在这个国度里,有哪所学校的女生不觉得非在文章的结尾加上一段说教词不可呢?更有意思的是你会发现越是不守规矩、不太信仰宗教的那些女孩,她们的文章写的就越长、越虔诚。
得了,忠言逆耳,不说这些了。我们再接着讲“大考”的情况。朗读的第一篇文章的题目是《难道这就是生活吗?》。下面摘录一段“以飨”读者。
飞舞驰骋的想象描绘出一幅幅玫瑰色欢乐的场景。
时尚的弄潮儿沉溺于纸醉金迷,梦幻中发现自己置身于欢乐的人群,成了众人眼里的明星。她举止优雅,身穿素装长袍,翩翩起舞于欢乐的迷宫。她的眼睛最明亮,她的步伐最轻盈。
梦幻美妙,时光如梭,等待她进入天堂的时刻来临了。她的所见犹如被点化一般,似仙女下凡!每到一处,物变景更美。可时隔不久,她发现漂亮的外表徒有虚名:
曾经令她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现在铮铮刺耳;舞厅变得平淡无奇;她身心憔悴地退出,笃信世俗之乐何以能够慰藉心灵的企求!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朗读中,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满意的嗡嗡声,还不时地突然低声说道:“多么美好!”“真能服人!”“朴实无华!”最后一段布道词特别令人难受,大家都巴不得早点结束。朗读刚完,全场就报以热烈的掌声。
下一个站起来的是一位身材瘦弱、性格忧郁的女孩,她脸色苍白得引人注目,那是经常服药和消化不良留下的后遗症。她朗颂了一首“诗歌”。这里节选其中两节就可以了: 密苏里少女告别阿拉巴马
再见,阿拉巴马!我爱你笃深,
离别虽短暂,难舍又难分!
想到你,往事历历燃胸间,
爱怜又悲伤。
曾记否,万花丛中留下我的足迹,
德拉波斯溪旁有我朗朗的读书声;
我听过德达西的流水犹如万马奔腾,
我见过库萨山巅晨曦的分娩。
我心系百事,无悔无怨,
含泪回首,心平气缓。
我告别的是我熟悉的地方,
见我叹息的也不是异乡他客;
来到该州,我宾至如归,
可如今我将远离高山大谷。
亲爱的阿拉巴马,一旦我心灰意冷,
那时,我真的告别人寰。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理解她“真的告别人寰”的含义,不过这首诗还是令人满意的。
接着又上来一位姑娘。她黑眼睛、黑头发连皮肤也黝黑。上来后,她稍作停顿,这一停顿令人难忘。随后她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用庄严而又有节奏的语调开始念起来。 一个梦想
夜色深沉,狂风肆虐,暴雨倾盆。老天爷高高在上,四周无半点星辰闪烁;炸雷滚滚,满天轰鸣,震耳欲聋。
愤怒的闪电穿过乌云,划破夜空,大有吞噬富兰克林之感。这位杰出的科学家在闪电交织的时候勇敢地放飞风筝以测电能。大风也平地而起,以助雷电群起而攻之,场面更加荒凉无比。
如此时刻,如此黑暗阴沉,我心生慈悲为众生哀叹。
“我最亲爱的朋友、老师、我的安慰者和向导——
我的悲伤中的快乐,我随着欢乐而来的福,”来到我身边。
她像浪漫的年轻画家画的伊甸园里的仙女一般,漫步在阳光下,一个朴实无华巧夺天工的绝代佳人。她步履轻盈来去无声无息。要不是她也和别的仙女一样轻抚人间,令人神奇为之震颤,她会像浮云一般让人不知不觉,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指着外面酣战的狂风暴雨要人们想想它们各象征着什么,这时她脸上莫名其妙地顿生愁云,犹如寒冬腊月里的天气令人颤栗。 令人可怕的描述差不多用了十页稿纸,结尾仍是一段说教词,把非长老会的教徒说得一点希望都没有,这篇文章因此而获得了头奖,被认为是当天晚上最优秀的作文。镇长在颁奖时,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这篇文章是他平生以来听到的“最美”的文章,连大演说家丹尼尔·韦伯斯特听了也会感到骄傲的。
顺便说一下,有些人过多使用“美好”两个字,爱把人生的经历比喻成“人生的一页”,这样的文章像平常一样出现了很多。
那位老师这时醉得几乎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他推开椅子,背对着观众,开始在黑板上画美国地图,为考地理课作准备。可他的手不听使唤,结果把图画得不象样,引得大家暗地里忍俊不禁。他心里清楚大家在笑他画得不好,于是就着手修改。他擦去一些线,然后又画上,结果画得比原来的还差,大家更加肆无忌惮地笑话他。他孤注一掷,大有泰山压顶不弯腰之势,全身心地投入,准备把地图画好。他觉得大家全都盯着他看,想象着自己终于画成了一幅像样的美国图,可是下面的笑声还是不断传来,并且明显地越来越大。原来他头顶上是个阁楼,阁楼的天窗正对着老师的头顶。一只腰部系着绳子的猫从上面悬空而下,它的头和嘴被破布扎上了,出不了声。在下降的过程中,猫向上翘起身子用爪抓住绳子,然后在空中乱舞一通后向下悠来。大家的笑声越来越大。猫离那个专心作画的老师头部只有六英寸远。越来越近,越来越低,猫终于在绝望中一下子抓住了老师的假发。随即那猫连同假发一下子又窜回阁楼。老师的秃头光彩四射,因为那个做招牌人的孩子已经给他头上上了一层光。考试就此结束,孩子们报了仇,假期来临了。
第二十二章 哈克·费恩引经弄典
汤姆被少年节制会的漂亮“绶带”吸引住了,就加入了该新组织。他保证入会期间,不抽烟,不嚼烟,不渎神。之后他有了个新发现——那就是,嘴上保证的越漂亮,而实际上干的正好相反。汤姆不久就发觉自己被一种强烈的欲望所折磨,即想抽烟,想破口大骂。这种欲望如此强烈,他真想从节制会退出来,念及自己能有机会佩戴红肩带好好露把脸,他才打消了退会的念头。七月四号快要到了(美国独立纪念日),但不久他就放弃了这个愿望——戴上”枷锁”还不到四十八个小时,他就放弃了这种愿望——又把希望寄托在治安法官弗雷塞老头身上。此人显然行将就木,既然他身居要职,死后一定会有一个盛大的丧礼。三天以来,汤姆深切关注着法官的病情,如饥似渴等着消息。有时,他的希望似乎触手可及——他甚至大胆地拿出他的绶带,对着镜子自我演示一番。但法官病情的进展不尽汤姆的人意。后来,他竟生机重现——接着便慢慢康复了。汤姆对此大光其火;他简直觉得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他马上申请退会——但就在当晚,法官旧病复发,一命呜呼。汤姆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这种人了。
丧礼搞得颇为隆重。少年节制会的会员们神气十足地列队游行,让那位退会的会员忌妒得要死。但不管怎么说,汤姆又恢复自由这很有意义。他又可以喝酒,可以咒娘了——可是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对这些事兴趣索然。道理很简单,他现在自由了,这些做法反而失去了魅力,他可以摆脱欲望了。
汤姆不久就感到,让他梦寐以求的暑假渐渐变得沉闷冗长起来。
他试图写写日记——但三天以来,没有什么稀罕事儿发生,于是他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一流的黑人演奏队来到了这个小镇,引起了轰动。汤姆和哈帕组织了一队演奏员,尽情地疯了两天。
就连光荣的七月四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没那么热闹了。因为那天下了场大雨,所以没有队伍游行,而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在汤姆看来),一个真正的美国参议员本顿先生,令人失望——因为事实上他身高并没有二十五英尺,甚至远远挨不上这个边儿。
马戏团来了。从那以后,孩子们用破毯子搭起一个帐篷,一连玩了三天的马戏——入场券是:男孩子要三根别针,女孩子要两根——不久,马戏也不玩了。
后来,又来了一个骨相家和一个催眠师——他们也走了,这个镇子较之以往更加沉闷、更加乏味。
有人举办过男孩子和女孩子的联欢会,但次数有限,况且联欢会又那么有趣,所以在没有联欢会的日子里,空虚的、苦恼的气味更浓了。
贝基·撒切尔去康士坦丁堡镇的家里,和她父母一起度暑假去了——所以,无论怎样过,生活皆无乐趣可言。
那次可怕的谋杀案的秘密不断折磨着汤姆,简直像一颗永不甘休的毒瘤。
接着,汤姆又患上了麻疹。
在漫长的两周里,汤姆像个犯人似地在家躺着,与世隔绝。他病得很厉害,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当他终于能起身下床,虚弱无力地在镇子里走动的时候,他发现周围的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变得压抑了。镇上有过一次“信仰复兴会”,所有的人都“信主”了,不仅是大人,男孩和女孩也不例外。汤姆到处走走,在绝望之中希望能看见哪怕一个被上帝放过的邪恶的面孔,结果处处使他失望。他发现乔·哈帕正在啃《圣经》,便难过地避开了这一扫兴场景。接着他找到了本·罗杰斯,发现他正手提一篮布道的小册子去看望穷人们。他又找到了吉姆·荷利斯,后者提醒他要从最近得的麻疹中汲取宝贵的教训。每遇到一个孩子,他的沉闷就多添一分。最后,百无聊赖之际,他去知交哈克贝利·费恩那儿寻求安慰,想不到他也引用《圣经》上的一段话来迎接他。汤姆沮丧透顶,悄悄溜回家里,躺在床上,意识到全镇人中,唯有他永远、永远地成了一只“迷途的羔羊”。
就在当夜,刮来了一场可怕的暴风,大雨滂沱,电闪雷呜,令人耳聩目弦。汤姆用床单蒙着头,心惊胆寒地等待着自己的末日来临。因为他一点也不怀疑,所有这一切狂风骤雨都是冲着他来的。他深信是他惹翻了上帝,使他怒不可遏,瞧,现在报应来了!在他看来,像这般用一排大炮来歼灭一只小虫,似乎有点小题大作,而且也未免太浪费弹药。但要彻底铲除像他这样的一条害虫,又似乎怎么都不为过。
后来,暴风雨精疲力尽,未达目的即告休兵。这孩子的第一个冲动就是谢天谢地,准备脱胎换骨,走向新岸。第二个冲动是等待——因为兴许今后不会再有暴风雨了呢。
第二天,医生们又来了;汤姆的病又犯了。这一次,他在床上躺了三周,在他看来,仿佛是整整一个世纪。当他从病床上起来的时候,回想起自身多么地凄苦,无助而寂寞,他竟然觉得未遭雷击算不上什么可喜可贺的事。他茫然地走上街头,碰到了吉姆·荷利斯在扮演法官,正在一个儿童法庭上审理一件猫儿咬死小鸟的谋杀案,被害者也在场。他还发现乔·哈帕和哈克·费恩正在一条巷子里吃偷来的甜瓜。可怜的孩子!他们——也像汤姆一样——老毛病又犯了。
第二十三章 波特无罪,乔逃亡在外 最后,昏昏然的气氛被打破了——而且打破得很彻底:那起谋杀案在法庭上公开审理了。这事立即成了全镇人谈论的热门话题。汤姆无法摆脱这件事。每逢有人提及这起谋杀案,他就心为之悸,因为他那不安的良心和极度的恐惧几乎使他相信,人家是故意说给他听,探探他的“口风”;他不明白,别人怎么会怀疑自己了解这个案情,但听了这些议论,他总是不能够泰然处之。这些话让他不停地打寒噤。他把哈克拉到一个僻静处,同他谈了这件事。能暂时地倾吐一下心结,和另一个同样受折磨的人共同分担一下忧愁,这对汤姆来说,多少算是点安慰。而且,他想搞清楚,哈克是否始终没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哈克,你曾经跟什么人说起过——那件事吗?”
“什么事情?”
“明知故问。”
“哦——当然没说过。”
“一句也没说过吗?”
“一个字也没说过,我发誓。你问这个干吗?”
“唉,我很害怕。”
“嘿,汤姆·索亚,一旦秘密泄露,我们连两天也活不成。这你知道。”
汤姆觉得心里踏实多了。停了一会,他说:
“哈克,要是他们逼你招供,你怎么办?”
“逼我招供?嘿,除非我想被那个混帐王八蛋活活淹死,我才会招供。否则,他们绝办不到。”
“好吧,这样就没事了。我想只要咱们守口如瓶,就可保安然无恙。但是,让咱们再发一回誓吧。这样更牢靠些。”
“我赞成。”
于是他们又非常严肃认真地发了一回誓。
“大家都在议论些什么事,哈克?我听到的多得一塌糊涂呀!”
“什么事?嗐,还不是莫夫·波特、莫夫·波特、莫夫·波特,没完没了。这些话让人直冒冷汗,我想找个地方躲一躲。”
“我也有同感。我想他算是完了。你是不是有时候也为他感到难过?”
“差不多经常为他难过——经常是这样。他不算什么人物;但他从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过是钓钓鱼,去卖钱来换酒大喝一通——常到处闲逛;可是,老天,咱们也没少干这些事啊——起码咱们多半都是这样——连布道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心眼好——有一次,我钓的鱼不够两个人分,他还给了我半条鱼;还有好多次,我运气不佳的时候,他都没少帮忙。”
“哎,哈克,他帮我修过风筝,还帮我把鱼钩系在竿子上。
我希望我们能把他救出来。”
“哎呀!汤姆,那可使不得。况且,救出来也不济于事;
他们还会再把他抓回去。”
“是呀——他们会再把他抓回去。可是,我讨厌听到他们骂他是魔鬼,其实他根本没干——那件事。”
“我也一样,汤姆。老天爷,我听到他们骂他是全国头一号恶棍,他们还说他为什么从前没被绞死呢。”
“对,他们一直都是这么骂的。我还听人说,要是他被放出来,他们就偷偷结果掉他。”
“他们真的会那么干。”
两个孩子谈了很久,可并没有得到什么安慰。天色向晚,他俩来到那偏僻的小牢房附近转悠,心里存着不太明确的希望,希望能发生什么意外之事,来帮他们排忧解难。但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似乎没什么天使神仙对这倒霉的囚犯感兴趣。
这两个孩子还是像从前那样——走到牢房的窗户那儿,给波特递进去一点烟叶和火柴。他被关在第一层,没有看守。
他非常感激他俩给他送好东西,这更让他俩的良心不安起来——这一次,像把刀似的深深刺进他们心里。当波特打开话匣时,他俩觉得自己极其胆小怕事,是个十足的叛徒。他说:
“孩子们,你们对我太好了——比镇上任何其他的人都好。我不会忘记的,我忘不了。我常自个儿唸叨着:‘我过去常常给镇上的孩子们修理风筝之类的玩具,告诉他们什么地方钓鱼最好,尽力和他们交朋友。但现在波特老头遭难了,他们就把他给忘了;可是啊,汤姆没有忘,哈克也没有忘——只有他俩没有忘记他。’我说:‘我也不会忘记他们。’啊,孩子们,我干了件可怕的事情——当时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我只能这么解释——现在,我要因此事而被吊死,这是应该的。我想,是应该的,也是最好的——我反倒希望被吊死。哦,咱们不谈这事了吧。我不想让你们伤心难过;你们对我这么好,但是,我想对你们说的就是,你们千万不能酗酒啊——这样,你们就不会被关到这里了。你们再往西站一点——对——就这样;一个人遭此不幸,还能看到对他友好的面孔,真是莫大的安慰啊。现在,除了你们,再也没有人来看我了。多么友好的脸蛋——多友好啊。你们俩一个爬到另一个背上,让我摸摸你们的脸吧。好了。咱们握握手吧——你们的手可以从窗户缝中伸进来,我的手太大不行。这么小的手,没多大力气——可就是这小手帮了莫夫·波特很大的忙,要是能帮上更大的忙,也会帮的呀。”
汤姆悲痛地回到家里,当夜做了很多恶梦。第二天和第三天,他在法院外面转来转去,心里有种无法克制的冲动,想闯进去,可他还是强迫自己留在外面。哈克也有同样的经历。他们故意相互回避着。他们时常从那里走开,可是又都被这件惨案吸引回来。每当有旁听的人从法庭出来,汤姆就侧着耳朵细听,但听到的消息都令人忧心忡忡——法网越来越无情地罩向可怜的莫夫·波特身上。第二天快结束的时候,镇上传言,印第安·乔的证据确凿无疑,陪审团如何裁决此案是明摆着的了。
那天夜里,汤姆很晚才回来,他从窗子里爬进来上床睡觉。由于极度兴奋,过了好几个小时他才睡着。次晨,镇上所有的人成群结队地向法院走去,因为今天是个不平常的日子。听众席上挤满了人,男女各占一半。人们等了很久,陪审团才一个接着一个入场就座;不一会,波特带着手铐被押了进来,他面色苍白,一脸憔悴,神情羞怯,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他坐的地方很显眼,全场好奇的人都能看得见。印第安·乔也同样地引人注目,他还是和先前一样不露声色。又过了一会,法官驾到,执法官就宣布开庭。接着,就听见律师们惯例式地低头接耳和收拾文件的声音。这些细节和随后的耽搁给人们一种准备开庭的印象,它既让人印象深刻同时又令人着迷。
现在,一个证人被带上来。他作证说在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清晨,他看见莫夫·波特在河里洗澡,并且很快就溜掉了。
原告律师问了一会,说:
“问讯证人。”
犯人抬眼看了一会,然后又低下了眼睛。这时他的辩护律师说:
“我没有问题要问。”
第二个证人证明,他曾在被害人尸体附近发现了那把刀。
原告律师说:
“问讯证人。”
波特的律师说:“我没有问题要问。”
第三个证人发誓说,他常常看见波特带着那把刀。
“问讯证人。”
波特的律师拒绝向这个证人提问。看得出听众们开始恼火了。难道这个辩护律师不打算作任何努力,就把他的当事人性命给断送掉吗?
有几个证人都作证说当波特被带到凶杀现场时,他表现出了畏罪行为。被告的律师没有盘问他们一句,就允许他们退出了证人席。
在场的人对那天早上坟地里发生的悲剧都记忆犹新。现在宣过誓的证人把一个一个的细节都讲了出来,不过他们无一受到波特律师的盘问。全场一片低语声,表达了人们的困惑和不满的情绪,结果引起了法官的一阵申斥。于是,原告律师说:
“诸位公民宣誓作证,言简意赅不容置疑,据此,我们认定这起可怕的谋杀案,毫无疑问,系被告席上这个不幸的犯人所为。本案取证到此结束。”
可怜的莫夫呻吟了一声,他双手捂脸,来回轻轻地摇晃着身子,与此同时法庭上一片寂静,令人痛苦。许多男人都被感动了,女人们也掉下了同情的眼泪。这时,辩护律师站起身来,说:
“法官大人,本庭审讯之初,我们的所言就涵盖了开庭审讯之目的,我们曾力图证明我言外之意:我的当事人喝了酒,所以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干了这件可怕的事情。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申请撤回那篇辩护词。”然后他对书记员说:“传汤姆·索亚!”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莫名其妙,惊诧不已;连波特也不例外。当汤姆站起来,走到证人席上的时候,人们都怀着极大的兴趣迷惑不解地盯着他。这孩子因为受到过分惊吓,看起来有点不能自制。他宣了誓。
“汤姆·索亚,6月17日大约半夜时分,你在什么地方?”
看见印第安·乔那张冷酷的脸,汤姆舌头僵住了,讲不出话来。听众们屏息敛气静听,可是话还是没有说出来。然而,过了几分钟,这孩子恢复了一点气力,勉强提高了声音,但仍然只有部分人能听清楚他的话:
“在坟地!”
“请你稍微大点声。别害怕。你是在……”
“在坟地。”
印第安·乔的脸上迅速地闪过一丝嘲弄的微笑。
“你是在霍斯·威廉斯的坟墓附近的什么地方吗?”
“是的,先生。”
“大点声——再稍微大点声。距离有多远?”
“就像我离您这么远。”
“你是不是藏起来了?”
“是藏起来了。”
“什么地方?”
“藏在坟边的几棵榆树后面。”
印第安·乔吃了一惊,别人几乎没有察觉到。
“还有别人吗?”
“有,先生。我是和……”
“别忙——等一下。你不要提及你同伴的名字。我们在适当的时候,会传问他的。你到那里去,带着什么东西吗?”
汤姆犹豫着,不知所措。
“说出来吧,孩子——别害怕。说真话总是让人敬佩的。
带了什么去的?”
“就带了一只——呃——一只死猫。”
人们一阵哄笑。法官把他们喝止住了。
“我们会把那只死猫的残骸拿来给大家看的。现在,孩子,你把当时发生的事说出来——照实说——什么也别说漏掉,别害怕。”
汤姆开始说了——起初有些吞吞吐吐,可是渐渐地喜欢这个话题了,于是,就越说越流畅自如;没过多么,除了他在说话外别无其它声音,每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人们张着嘴,屏住呼吸,兴致盎然地听他讲述着这个传奇般的经历,一点都没注意到时间,都被这个恐怖而又魅力十足的历险吸引住了。
说到后来,汤姆心中积压的情感一下子迸发出来,他说:
“……医生一挥那木牌,莫夫·波特就应声倒在地上,印第安·乔拿着刀,跳过来,狠狠就是一下……”
“哗啦!”那个混帐闪电一般,朝窗口窜去,冲开所有阻挡他的人,跑了!
第二十四章 白天神气十足,夜里提心吊担
汤姆又一次成为众人瞩目的英雄——长辈们宠爱他,同伴们羡慕他。他的名字见了报,获得了永生,镇上的报纸大肆宣扬了他的事迹。有些人相信,只要他不被绞死,将来总有一天会当总统。
那些喜怒无常、没有脑子的人们,又像往常一样,把莫夫·波特当作老伙计,对他非常亲密友好,那股热情劲儿就和当初他们起劲地凌辱他一样。但这种行为毕竟还是人类的美德,因此,我们还是不要去吹毛求疵吧。
汤姆白天过得神气十足,得意洋洋,可晚上全是在恐怖之中度过的。印第安·乔老是出现在他的梦里,而且目露凶光。天黑以后,无论多么大的诱惑也无法吸引这个孩子再走出家门。可怜的哈克也处于同样的不幸与恐怖之中。汤姆在开庭审理这个案子的头一天,已经把全部事实经过告诉了律师。虽然印第安·乔的逃跑使他免于出庭作证,但是,他还是极度害怕,害怕自己与这个案子有牵连的事会泄露出去。可怜的小家伙已经让律师向他保证,要替他保守秘密,可那又有什么用?汤姆的嘴原本已被可怕而庄严的誓词封住了,后来由于受到良心的折磨,他便在夜晚去律师家,把那可怕的经历抖露了出来。既然这样,哈克对人类的信任就几乎荡然无存了。
在白天,莫夫·波特的感谢使汤姆很高兴自己能说出事实真相;可是,一到晚上,他就懊悔自己未能封住舌头,守口如瓶。
有一段时间,汤姆惟恐印第安·乔永远逍遥法外;另一半时间,他又害怕他被捕。他深深感到,除非等这个人死了,让他亲眼看见他那具尸体,否则,他将永无宁日。
法院悬出赏,整个地区都搜遍了,可就是没揪住印第安·乔。从圣路易斯那些神通广大、令人敬畏的非凡人物中,派来了一名侦探。他四处调查,摇头晃脑,看起来颇为不凡,还像他的同行们一样,取得了惊人的进展。那就是说,他“找到了线索”。但是,你总不能把“线索”当作杀人犯拉来绞死。
所以在这位侦探完成任务回去之后,汤姆觉得和从前一样,没有安全感。
漫长的日子一天、一天地熬过来,每过一天,这种恐惧的心理负担就相应地稍稍减轻一点。
第二十五章 掘地寻宝,空手而归
生得健全的男孩长到一定的时候就会萌生强烈的欲望:到它处去掘地寻宝。一天,汤姆也突生此念。他外出去找乔·哈帕,但没有找到。接着,他又去找本·罗杰斯,可是他去钓鱼去了。不久,他碰到了赤手大盗哈克·费恩。这倒也不错。汤姆把他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推心置腹地和他摊了牌。哈克欣然表示同意。凡是好玩的,又无须花本钱的冒险活动,哈克总是乐而不疲的。他有足够的时间,而时间又不是金钱,他正愁着没处花呢。
“我们上哪儿挖去?”哈克问。
“噢,好多地方都行哪。”
“怎么,难道到处都藏金匿银吗?”
“不,当然不是。财宝埋在一些相当特殊的地方,哈克——埋在岛上,有的装在朽木箱子里,埋在一棵枯死的大树底下,就是半夜时分树影照到的地方;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是埋在神鬼出没的房子下面。”
“是谁埋的呢?”
“嘿,你想还会有谁?当然是强盗们喽——难道是主日学校的校长不成?”
“我不知道。换了我,我才不把它给埋起来,我会拿出去花掉,痛痛快快地潇洒一回。”
“我也会的。但是,强盗们不这样干。他们总把钱埋起来,就撒手不问了。”
“埋过以后他们就不再来找它吗?”
“不,他们是想再找的。可是,他们要不是忘记当初留下的标志,就是死了。总之,财宝埋在那里,时间长了,都上了锈。渐渐地等到后来,就有人发现一张变了色的旧纸条,上面写着如何去找那些记号——这种纸条要花一个星期才能读通,因为上面用的差不多尽是些密码和象形文字。”
“象形——象形什么?”
“象形文字——图画之类的玩艺儿,你知道那玩艺儿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意思。”
“你得到那样的纸条了吗,汤姆?”
“还没有。”
“那么,你打算怎么去找那些记号呢?”
“我不需要什么记号。他们老爱把财宝埋在闹鬼的屋子里或是一个岛上,再不就埋在枯死的树下面,那树上有一独枝伸出来。哼,我们已经在杰克逊岛上找过一阵子了,以后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再去找找。在鬼屋河岸上,有间闹鬼的老宅,那儿还有许许多多的枯树——多得很呢。”
“下面全埋着财宝吗?”
“瞧你说的!哪有那么多!”
“那么,你怎么知道该在哪一棵下面挖呢?”
“所有的树下面都要挖一挖。”
“哎,汤姆,这样干,可得挖上一整个夏天呀。”
“哦,那又怎么样?想想看你挖到一个铜罐子,里面装了一百块大洋,都上了锈,变了颜色;或者挖到了一只箱子,里面尽是些钻石。你该作何感想?”
哈克的眼睛亮了起来。
“那可真太棒了。对我来说,简直棒极了。你只要把那一百块大洋给我就得了,钻石我就不要了。”
“好吧。不过,钻石我可不会随便扔掉。有的钻石一颗就值二十美元——有的也不那么值钱,不过也要值六角到一块。”
“哎呀!是真的吗?”
“那当然啦——人人都这么说。你难道未见过钻石,哈克?”
“记忆中好像没见过。”
“嗨,国王的钻石可多着呢。”
“唉,汤姆,我一个国王也不认识呀。”
“这我知道。不过,你要是到欧洲去,你就能看到一大群国王,到处乱窜乱跳。”
“他们乱窜乱跳?”
“什么乱窜乱跳——你这糊涂蛋!不是!”
“哦,那你刚才说他们什么来着?”
“真是瞎胡闹,我的意思是说你会看见他们的——当然不是乱窜乱跳——他们乱窜乱跳干什么?——不过,我是说你会看见他们——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到处都有国王。比方说那个驼背的理查老国王。”
“理查?他姓什么?”
“他没有什么姓。国王只有名,没有姓。”
“没有姓?”
“确实没有。”
“唉,要是他们喜欢,汤姆,那也好;不过,我不想当国王,只有名,没有姓,像个黑鬼似的。得了,我问你——你打算从哪儿动手呢?”
“嗯,我也不知道。我们先去鬼屋河岸对面的小山上,从那棵枯树那儿开始挖,你说好不好?”
“我同意。”
于是,他们就找到一把不大好使的镐和一把铁锹,踏上了三英里的路程。等到达目的地,俩人已经热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于是往就近的榆树下面一躺,歇歇脚,抽袋烟。
“我喜欢干这活儿。”汤姆说。
“我也是。”
“喂,我说哈克,要是现在就找到了财宝,你打算怎么花你的那份呢?”
“嗨,我就天天吃馅饼,喝汽水,有多少场马戏,我就看多少场,场场不落。我敢说我会快活得像活神仙。”
“嗯,不过你不打算攒点钱吗?”
“攒钱?干什么用?”
“嘿,细水长流嘛。”
“哦,那没用的。我爸迟早会回到镇上,要是我不抓紧把钱花光,他一准会手伸得老长,抢我的钱。告诉你吧,他会很快把钱花得一个子儿不剩。你打算怎么花你的钱呢,汤姆?”
“我打算买一面新鼓,一把货真价实的宝剑,一条红领带和一只小斗犬,还要娶个老婆。”
“娶老婆!”
“是这么回事。”
“汤姆,你——喂,你脑子不正常吧。”
“等着瞧吧,你会明白的。”
“唉,要娶老婆,你可真傻冒透了。看看我爸跟我妈。穷争恶吵!唉,他们见面就打。自我记事他们一直打个没完。”
“这是两码子的事。我要娶的这个女孩子可不会跟我干仗。”
“汤姆,我以为她们都是一样。她们都会跟你胡搅蛮缠。你最好事先多想想。我劝你三思而后行。这个妞叫什么?”
“她不是什么妞——是个女孩子。”
“反正都一样,我想;有人喊妞,有人喊女孩——都是一码子事,一样。噢,对了,她到底叫什么来着,汤姆?”
“等以后再告诉你——现在不行。”
“那好吧——以后告诉就以后告诉吧,只是你成了家就孤独了我喽。”
“那怎么会呢,你可以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咱们还是别谈这些,动手挖吧。”
他们干了半个小时,大汗淋漓而未果。他们又拼命地干了半个钟头,还是一无所获。哈克说:
“他们总是埋得这样深吗?”
“有时候是的——不过不总是这样。一般是不会这样的。
我想我们是不是没找准地方。”
于是,他们又换了个新地方,开始挖起来。他们干得不快,但仍有所进步。他们坚持不懈,默默地干了一段时间。末了,哈克倚着铁锹,用袖子抹了把额头上豆大的汗珠,说道:
“挖完这个,你打算再到哪里去挖呢?”
“我想咱们也许可以到那儿去挖,卡第夫山上寡妇家后面的那棵老树下面挖。”
“那地方不错。不过,那寡妇会不会把咱们挖到的财宝据为己有呢,汤姆?那可是在她家的地上呀。”
“据为己有!说得倒轻松,叫她试试看。谁找到的宝藏,就该归谁,这与谁家的地没任何关系。”
这种说法令人满意。他们继续挖着。后来,哈克说:
“妈的,咱们准是又挖错了地方。你看呢?”
“这就怪了,哈克。我真搞不懂。有时候,巫婆会暗中捣鬼。我猜问题出在这儿。”
“胡说!巫婆白天是没有法力的。”
“对,这话不假。我没想到这一点。啊,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咱俩真是他妈的大傻瓜两个!你得搞清楚夜半时分,那个伸出的树杈影子落在什么地方,然后就在那里开挖才行呀!”
“可不是吗。真是的,我俩傻乎乎地白挖了一场。这事真该死,咱们得半夜三更跑到这儿来。路程可不近。你能溜出来吗?”
“我想我会出来。咱们今晚非来不可,因为要是给旁人看见这些坑坑洼洼,他们立刻就会知道这儿有什么,号上这块地方。”
“那么,我今晚就到你家附近学猫叫。”
“好吧。咱们把工具藏到矮树丛里。”
当夜,两个孩子果然如约而来。他们坐在树荫底下等着。这是个偏僻的地方,又值夜半,迷信的说法把这地方搞得阴森森的。沙沙作响的树叶像是鬼怪们在窃窃私语,暗影里不知有多少魂灵埋伏着,远处不时传来沉沉的狗吠,一只猫头鹰阴森地厉叫着。两个孩子给这种阴沉恐怖的气氛吓住了,他们很少讲话。后来,估模时间该到12点钟了,他们就在树影垂落的地方作了记号,开始挖起来。他们的希望开始涨潮,兴致越来越高,干劲越来越大,坑越挖越深。每次他们听到镐碰到什么东西的声响,心都激动得怦怦狂跳,可每次又都免不了失望。原来那不过是碰到了一块石头或是一块木头。汤姆终于开口道:
“这样干还是不行,哈克,咱们又搞错了。”
“哎,怎么会呢。咱们在树影落下的地方作的记号,一点没错。”
“我知道,不过还有一点。”
“是什么?”
“唉,咱们只是在估摸时间。也可能太早了或太迟了。”
哈克把铁锹往地上一扔。
“对,”他说,“问题就出在这儿。咱们别挖这个坑了。咱们根本搞不准时间,而且这事太可怕了,半夜三更的,在这么个鬼蜮横流的地方。我老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盯着我。我简直不敢回头;前面说不定也有什么怪物在等着害咱们呢。自打来到这地方,我就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唉,我也差不多有同感,哈克。他们在树下埋财宝的时候,通常还埋上一个死人来作看守。”
“天啊!”
“是真的。我常听人家这么说。”
“汤姆,我不喜欢在有死人的地方闲荡。否则一定会遇上麻烦的,肯定会的。”
“我也不想打扰他们。说不定这儿会有个死人伸出脑袋,开口说话呢!”
“别说了,汤姆!真恐怖。”
“嘿,可不是。哈克,我也觉得不对劲儿。”
“喂,汤姆,咱们还是别在这儿挖了,再到别处碰碰运气。”
“好吧,就这么办。”
“再到哪儿去挖呢?”
汤姆思忖了一会,然后说:
“到那间闹鬼的屋子里去挖。对,就这么办!”
“妈的,我也不喜欢闹鬼的屋子,汤姆。唉,那里比死人还可怕。也许死人会说话,可是他们不会趁你不注意,披着寿衣悄悄溜过来,猛地从你背后探出身来,龇牙咧嘴;但他们就爱这么干。我可吃不住这份惊吓,汤姆——没人吃得住。”
“是呀。不过,哈克,鬼怪只是在夜间才出来。咱们白天到那儿去挖,他们不会碍事的。”
“对,这话不错。可是你知道,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都没人去那间鬼屋。”
“噢,这大概是因为他们不喜欢到一个出过人命案的地方去——可是,除了夜里,那所房子周围倒没谁看见过什么——夜里,只有些蓝光在窗户那儿飘来荡去——不是总有鬼。”
“哦,汤姆,你看到蓝光飘忽的地方,那后面一准跟着一个鬼。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你知道,除了鬼怪,没有什么人点蓝色的火光。”
“是呀,这话没错。不过,既然他们白天不会出来,咱们还怕什么呢?”
“唉,好吧。既然你这么说,咱们就去探探那间鬼屋——不过,我想我们只是在碰运气。”
这时候,他们已经动身往山下走。在他们下面的山谷中间,那间“鬼屋”,孤零零地立在月光底下,围墙早就没有了,
遍地杂草丛生,台阶半掩,烟囱倾坍,窗框空空荡荡,屋顶一个犄角也塌掉了。两个孩子瞪大眼睛看了一会,想见一见窗户边有蓝幽幽的火光飘过;在这种特定的氛围里他们压低了嗓音说着话,一边尽量靠右边走,远远躲开那间鬼屋,穿过卡第夫山后的树林,一路走回家去。
第二十六章 真正的强盗找到了一箱金子
第二天大约在中午,这两个孩子到那棵枯树前来拿工具。汤姆急不可耐地要到那个闹鬼的屋子去;显然哈克也想去,可却突然说:“喂,我说汤姆,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汤姆脑子转了转,合计着日子,接着迅速地抬起眼睛,一副惊讶的表情。
“我的妈呀!哈克,我还没想到这一点呢!”
“哦,我也是的,不过,我刚才忽然想起今天是星期五。”(星期五是基督耶稣受难的日子,所以基督徒们认为它是个不吉利的日子。)
“真该死,哈克,得仔细点才行。我们在这个日子干这种事情,可能是自找麻烦。”
“你说可能。最好还是说一定!要是换成别的日子,说不定会有救,可是今天不成。”
“这连傻瓜都知道。不过,哈克,我想除你之外,还有别人明白这个理。”
“哼!我说过就我一人明白了吗?光星期五还不够。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糟糕透顶的梦——梦见耗子了。”
“真是瞎胡闹!一准要倒霉了。它们打架了吗?”
“没有。”
“嗯,这还行。哈克,梦见耗子但没梦见它们打架,这说明要有麻烦事了。我们要特别、特别地小心,设法避开它就没事了,今天算了,去玩吧。哈克,你知道罗宾汉吗?”
“不知道。他是谁?”
“嘿,这你都不知道。他可是英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也是最好的一个。他是个强盗。”
“嗳哟,真了不起,我要也是就好了。他抢谁呢?”
“他劫富济贫,抢的都是郡长、主教、国王之类的富人。他不但不骚扰穷人,而且还跟他们平分抢来的东西。”
“嗯,他一定是个好汉。”
“那还用说,哈克。欧,他真了不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高尚的人。我敢说现在没有这样的人了,我敢这么说。他一只手背在后面都能把任何人打倒。他要是拿起那把紫杉木弓,一英里半开外就能射中一角钱的分币,百发百中。”
“紫杉木弓是什么?”
“搞不清,就是一种弓吧。他如果没有打到十环的水平,那坐下来就哭——还要咒骂。得了,我们来演罗宾汉吧,它好玩极了。我来教你。”
“好的。”
他俩玩了一下午的罗宾汉游戏,边玩边忍不住不时地朝那座闹鬼的房子看上一两眼,三言两语地议论着第二天到那里去会发生的情况。太阳西沉时,他俩顺着长长的树影往家走去,不久就消失在卡第夫山的树林中。
星期六中午刚过不久,两个孩子又来到那棵死树旁。他俩先在树荫下抽了一会烟,聊了几句,然后又在剩下的一个洞里继续挖了几锹。当然这样做并非出于抱有多大的希望,只是因为汤姆说过有许多回挖宝的人离宝只有六寸,结果还是让别的人一锹就给挖走了。不过,这一次他俩没那么幸运,于是他们就扛起工具走了,他们很看重财宝,而且就挖宝而言,他们已尽了最大的努力。
片刻之后,他俩熟悉了这个地方,不再像刚进来时那样害怕了。于是,他们仔仔细细地审视了一番,既惊奇又十分佩服自己的胆量。接着,他们想上楼看看,这似乎是有点背水一战的意味,他俩得相互壮胆,于是他们把手中的家伙扔到墙角就上了楼。楼上的情景与楼下的一样破落。他们很快发现墙角处有个壁橱,好像里面有点看头,可结果是一无所有。这时的他们胆子大多了,勇气十足。正当他俩准备下楼动手时——
“嘘!”汤姆说。
“怎么回事?”哈克脸色吓得发白,悄悄地问道。
“嘘!……那边……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哦,天啊!我们快逃吧!”
“安静!别动!他们正朝门这边走来。”
两个孩子趴在楼板上,眼睛盯着木节孔,在等着,恐惧得要命。
“他们停下了。……不——又过来了……来了。哈克,别再出声,天哪,我要是不在这里就好了!”
进来了两个男人,两个孩子都低低自语道:“一个是那个又聋又哑的西班牙老头,近来在镇上露过一两次面,另一个是陌生人。”
“另一个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脸上表情令人难受;西班牙老头披一条墨西哥花围巾,脸上长着密密麻麻的白色络腮胡,头戴宽边帽,长长的白发垂下,鼻子上架一副绿眼镜。进屋后,“另一个人”低声说着什么,两人面对门,背朝墙,坐在地板上,“另一个人”继续说着,神情也不太紧张了,
话也越来越清楚:“不行,”他说,“我反复琢磨,我还是不想干,这事太危险。”
“危险!”那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咕哝着说,“没出息!”两个孩子见此大吃一惊。
这个声音吓得两个孩子喘不过气来,直发抖,是印第安·乔的声音!沉默了一会,乔说:“我们在上面干的事够危险,
可并没有出差错。”
“那可不一样,那是在河上面,离得又很远,附近没有人家,我们试了没干成,这不会有人知道。”
“再说,哪里还有比大白天来这儿更危险的事呢?——谁看见都会起疑心。”
“这我知道。可是干了那傻事后,没有比这更方便的地方了。我也要离开这烂房子。昨天就想走,可是那两个可恶的小子在山上玩,他们看这里一清二楚,想溜是不可能的。”
“那两个可恶的小子”一听就明白了,因此抖个不停;想到他们等到周六再行动,觉得真是幸运,心里想,就是已等了一年,也心甘情愿。
那两个男人拿出些食品作午饭,印第安·乔仔细沉思了许久,最后说:“喂,小伙子,你回到你该去的河上面那边去,
等我的消息。我要进一趟城,去探探风声。等我觉得平安无事时,我们再去干那件危险的事情。完事就一起到得克萨斯州去!”
这倒令人满意,两人随即打了个呵欠,印第安·乔说:
“我困得要命!该轮到你望风了。”
他蜷着身子躺在草上,不一会儿就打起鼾来,同伴推了他一两次,他就不打鼾了。不久望风的也打起瞌睡,头越来越低,俩人呼呼打起鼾来。
两个孩子深深地吸了口气,真是谢天谢地。汤姆低声说:
“机会来了——快点!”
哈克说:“不行,要是他们醒来,我非死不可。”
汤姆催他走——哈克老是不敢动。结果汤姆慢慢站起身,轻轻地一人往外走。可他一迈步,那摇摇晃晃的破楼板就吱吱作响,吓得他立即趴下,像死了一样,他不敢再动一下,两个孩子躺在那里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似有度日如年之感,最后他俩觉得日子终于熬到了头,看到日落西山,心中充满感激之情。
这时有一人鼾声停了。印第安·乔坐起来,朝四周张望。同伴头垂到膝上,他冷冷地笑笑,用脚把他踹醒,然后对他说:
“喂,你就是这样望风的,幸亏没发生什么意外。”
“天哪,我睡过去了吗?”
“伙计,差不多,差不多,该开路了,剩下的那点油水怎么办?”
“像以前那样,把它留下,等往南方去的时候再捎上它。背着六百五十块银元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好,再来一次也没什么关系。”
“不,得像以前一样,最好晚上来。”
“对,不过,干那事可能要等很长时间,弄不好会出差错,这地方并不绝对保险,我们干脆把它埋起来——埋得深深的。”
“说得妙,”同伴说道。他走到屋对面,膝盖顶地,取下一块后面的炉边石头,掏出一袋叮当响的袋子,自己拿出二三十美元,又给印第安·乔拿了那么多,然后把袋子递给乔,他正跪在角落边,用猎刀在挖东西。
两个孩子此刻把恐惧和不幸全抛到九霄云外。他们按住内心的喜悦,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运气!想都不敢想的好运气!六百块钱能让五六个孩子变成阔佬!真是找宝碰到好运气,不费吹灰之力,到那里一挖,准没错。他俩不时地同时彼此相互碰一碰,意思非常明了。“噢,现在你该高兴我们呆在这里是对的!”
乔的刀碰到了东西。
“喂!”他说。
“那是什么?”他的同伴问道。
“快要烂的木板——不,肯定是个箱子,帮帮忙,看看是作什么用的。不要紧,我已经把它给弄了个洞。”
他伸出手把箱子拽出来——
“伙计,是钱!”
两个男人仔细端详满手的钱币,是金币。上面的两个孩子也同他们一样地激动、高兴。
乔的同伴说:
“我们得快挖。我刚才看见壁炉那边拐角处的草堆中有把上锈的铁锹。”
他跑过去拿回两个孩子的工具:十字镐和铁锹,挑剔地看了一番,摇摇头,自言自语地咕哝了一两句,然后开始挖了起来。箱子很快被挖了出来,外面包着铁皮,不太大,经过岁月的侵蚀,现在没有以前牢固了。那两个男人对着宝箱,喜滋滋的,不言不语。
“伙计,箱子有一千块钱。”印第安·乔说道。“以前常听说,有年夏季莫列尔那帮人来过这一带活动,”
陌生人说。
“这事我知道。”印第安·乔说,“我看,这倒有点像是那么回事。”
“现在你不用去干那活啦。”
混血儿皱起眉头。他说道:
“你不了解我,至少你不全知道那件事。那不完全是抢劫——那是复仇啊!”他眼里射出凶恶的光。“这事得你帮我,干完活就到得州去,回去看你老婆和孩子们,等我的消息。”
“好——如果是这样的,那么这箱金币怎么办?——再埋在这里?”
“对,(楼上高兴得欢天喜地。)不!好家伙!绝对不行!(楼上的情绪一落千丈。)我差点忘了,那把铁锹上还有新泥土呢!(两个孩子一听吓得要命。)这里要锹和镐头干什么?是谁拿来的?——人呢?听见有人吗?看见了吗?好家伙,还要把箱子埋起来,让他们回来好发现这里有人动过土?不行,这样不妥,我们把箱子拿到我那里去。”
“说得对呀,干吗不呢?早该想到这主意,你是说要拿到一号去?”
“不,是二号,十字架下面的,别的地方不行,没有特别的地方。”
“好,天快黑了,可以动身了。”
印第安·乔站起身来,在窗户间来回走动,小心地观察着外面的动静,随即他说道:
“谁会把锹和镐头拿到这里呢?你说楼上会不会有人?”
两个孩子被吓得大气不敢喘。印第安·乔手上拿着刀,站在那里,有点犹豫不决,片刻后他转身朝楼梯口走去,孩子们想起了壁橱,可现在却一点力气都没有。
脚步声吱吱嘎嘎地响着,上了楼梯,情况万分危急,危难时刻两个孩子坚定了决心——他俩刚准备跑到壁橱里,就听见哗地一声,印第安·乔连人带朽木板一下子掉到地上烂楼梯木头堆里。他边骂边站起来,这时他同伴说:
“骂有什么用,要是有人在楼上,就让他呆在上面吧,没人在乎,他们要是现在跳下来找岔,没人反对,一刻钟后天就黑了,愿跟就让他们跟踪好了。我愿意。我想,把东西扔在这里的人,一定看见了我们,以为我们是鬼,我敢打赌他们还在逃跑。”
乔咕哝了一阵,然后觉得同伴说得有道理,乘天黑之前,抓紧时间,收拾收拾东西好离开。随后他俩在渐渐沉下来的暮色中溜出去,带着宝箱往河那边走去。
汤姆和哈克站起来,虽然很乏,但现在舒服多了,他俩从房子的木条缝中盯着那两个人的背影。跟踪他们?他俩不行,从屋上平安下来没有扭伤脖子,再翻过山顺着小路返回城中,已经是不错的事情了。他俩没再多说,只是一个劲地埋怨自己,怪运气不好,才把那倒霉的锹和镐头带到这儿来。要不是这两样工具,印第安·乔决不会起疑心。他会把装金币的箱子藏在这里,然后去报仇,等回来后会伤心地发现东西不翼而飞。怎么想起来把工具带到这儿来呢,真是该死,倒霉透顶!
他们打定主意,等那个西班牙人进城刺探、伺机报仇时,一定要盯梢他,跟他到“二号”去,管他上天入地都要跟去。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汤姆的脑海里。
“报仇?哈克,要是他们指的是我俩,那可怎么办?”
“噢,别讲了。”哈克说着,差点昏过去。
他俩仔细商量了一番,进城后权当他指的是另外的人,至少是指汤姆,因为只有汤姆在法庭上作过证。
汤姆一人陷入危险,确实让他感到不安,很有点不安。他想,要是有个同伴,多少要好受些。
第二十七章 忐忑不安的跟踪
那天晚上,汤姆一夜都没睡好,白天的历险也被带入梦乡。他梦中抓住了宝箱有四次,可是当睡梦消失,他醒后面对的还是那不幸的严酷现实:宝箱化为乌有,他仍是两手空空。一大早,他躺在那儿,回想着伟大的冒险经历,觉得那些事件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远——有点像是在另一个世界里发生的,或者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事情。于是他突然意识到这次大冒险本身一定是一场梦!这种想法强有力的论点就是他见到的金币数量太多,不敢当真,以前他从没有一下子看过五十块。他和同年孩子们一样,认为什么几万元、成千上万元,只不过是谈谈而已,根本不存在这么大数目的钱。他一刻也没有认为,哪个人真拥有一百美元这样大数目的钱。如果分析一下,他认为埋藏的那部分财宝,只不过是一把真分币和一大堆可观不可及、光亮闪闪的块票而已。
可是他越想,冒险的事情就越历历在目,他倒觉得这也许不是梦,是真的。他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于是他三口两口吃完早饭后就去找哈克。
哈克坐在一条平底船的船舷上边,两只脚没精打采地放在水里,看上去忧心忡忡。汤姆决定让哈克先开口谈这个问题。他要是不提这事,那足以证明上次的冒险只是场梦。
“哈克,你好!”
“喂,你好。”
一阵沉默。
“汤姆,要是把那该死的工具放在枯树那边,我们就拿到钱了,唉,你说糟糕不糟糕!”
“不是梦,是真的喽!不知怎的,我倒希望它是个梦。骗人是小狗,哈克。”
“什么不是梦呀?”
“欧,就是昨天那件事,我刚才还半信半疑那是个梦。”
“梦!要不是那楼梯倒了,你会做更多的梦!我一夜梦得够多的,那个独眼的西班牙鬼子一直追着我——该死的家伙!”
“不不,不要咒他死,要找到活人!把钱追出来!”
“汤姆,我们不会找到他,人发财的机会又不多,而这次发大财的机会又错过了。不管怎么说,要是见到他,我非发抖不可。”
“对,我也会发抖,不过无论如何得见到他,就是到二号去也要把他挖出来。”
“二号,对,就是嘛,我也在想这事,可理不出头绪来,你有何高招?”
“我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太难了,想不出来。哈克,那要么是门牌号码?”
“太粤耍 ??唬?滥罚?遣皇敲排坪牛?飧霭驼拼蟮男≌颍?獬抢锞驼饷窗驼拼笠豢椋??居貌蛔攀裁疵排坪拧!薄岸裕?饣安患佟H梦以傧胂耄?馐欠考浜牛?强驼焕锏模?阒?腊伞!?
“噢,你说对了!这儿只有两家客栈,会弄明白的。”
“哈克,呆在这儿,等我回来。”
汤姆立刻出去了,他不喜欢在大众场合下和哈克在一块。他去了有半个小时,他发现在那家较好的客栈里,一个年青的律师长期住在二号,现在也没走。可是那家较差的客栈,二号却是个谜。客栈老板那年青的儿子说,二号一直锁着,除了晚上,从来没有人进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觉得略有点好奇,以那房子“闹鬼”为由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他还曾注意到前天晚上,二号里有灯光。
“哈克,这就是我调查的结果。我想我们要找的就是这个二号。”
“我想是的,汤姆。你打算怎么办?”
“让我想想。”
想了很久之后,汤姆说:
“听着,二号后门通着客栈和旧轮窑厂之间的小窄巷子。你去把所有能找到的门钥匙全弄到手,我去偷姨妈的,等天一黑我们就去试门。提醒你注意印第安·乔的动静,他说过要溜回城里打探虚实以便伺机报复。你如果看见他,就跟踪他;他要不进二号,那就不是这个地方。”
“乖乖,一个人跟着他,我不干!”
“是晚上去,他肯定看不见你——就是看见了,也不会多想的。”
“好,如果确确实实是晚上去,我想我去,不过说不准,说不准,试试吧。”
“要是天黑的话,哈克,我准会跟着他。他也许看到复仇无望,不如去把钱先弄到手。”
“说得对,汤姆,说得对,我去盯着他,一定去,敲定了。”
“这才是好样的!别动摇呀,哈克,我是不会动摇的。”
第二十八章 巢穴追踪,汤姆发现新线索
那天晚上汤姆和哈克作好准备去冒一次险。他俩在客栈周围转悠到9点后才开始行动。一个在老远处注视着小巷子,另外一个看客栈的门。巷子里没人来往,进出客栈的人,没有那个西班牙人的影子。晚上好像不太黑。汤姆回家前和哈克约定,如果夜色不错,哈克就出来学猫叫,汤姆听到后就溜出去用钥匙试开门。可是那晚天色明亮,哈克12点左右结束望风,到空糖桶睡觉去了。
星期二,两个孩子遭了同样的歹运,星期三也是如此。到星期四晚上,天气有起色。汤姆提着姨妈那只洋铁旧灯笼,拿了一条遮灯光的大毛巾,乘机溜出去。他把灯笼藏在哈克的糖桶里,开始望风。午夜前一小时,客栈关了门,连那仅有的灯光也熄灭了。西班牙人没露面,巷子里也没人走动,一切平安无事。夜色深深,万籁俱静,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雷声。
汤姆拿起灯笼,在糖桶里点亮后用毛巾将它紧紧围住。夜幕中两个探险者蹑手蹑脚朝客栈走去。哈克放哨,汤姆摸着进了巷子。好一阵工夫,哈克焦急地等待着,心头好像压着座大山那样沉重。他希望能看到灯笼闪一下光,这虽然让他害怕,但它至少说明他还活着。汤姆好像走了有好几个小时似的。他一定是昏过去了,要么就是死了,或许因害怕和兴奋,心脏炸裂了。不安中,哈克已不知不觉地接近那条小巷,心里诚惶诚恐,时刻准备着意外不测的降临,一下子把他吓得憋过气去。事实上他已没有多少气了,他现在只能一点一点呼吸,这样下去不久就会心力衰竭。突然灯光一闪,只见汤姆狂奔着从他身边跑过。
“快逃!”他说,“快逃命!”
他不必再重说,一遍就够了,还没等汤姆再说下去,哈克的速度已达到每小时三四十里,他俩一口气跑到村头旧屠宰场的空木棚那里才停下来。他们刚到屋檐下,风暴就来了,接着大雨倾盆而下,汤姆一缓过气就说:
“哈克,真恐怖。我尽量轻地开门,试了两把钥匙,声音哗哗直响,吓得我气都喘不过来,钥匙也转不动了。后来,不知怎的我抓住门柄,结果门开了,门原来没上锁。我连忙跳进去,扯下灯笼上的毛巾,我的妈呀,我差点没被吓死。”
“是什么?——汤姆你看见了什么?”
“哈克,我差点正踩上印第安·乔的手!”
“不会的!”
“没错!他躺在那里,睡得很熟,眼睛上还贴着那块纱布,手臂摊开。”
“乖乖,你干了什么?他醒了吗?”
“没醒,连动也没动。我想,一定是喝醉酒了。我抓起毛巾就往外跑!”
“我要是你的话,连毛巾都不要了。”
“我不行。要是丢了毛巾,姨妈会让我好受的。”
“喂,汤姆,你见到那箱子了吗!”
“哈克,我哪有时间看呢,没看到箱子,也没见到十字,除印第安·乔身边的地上有一个瓶和一只洋铁杯之外,别的什么也没看见。对了,还看到屋里有两只酒桶和一堆瓶子,你明白了吧,哈克,你说说,那间闹鬼的房子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
“闹鬼,闹的是酒鬼!也许所有的禁酒客栈都有个闹鬼的房间,喂,哈克,你说是不是?”
“嗯,我想你说得对。谁也想不到有这样的怪事?可话说回来了,汤姆,现在乘印第安·乔还醉着,正是拿箱子的好机会。”
“说的是!不过,你去试试!”
哈克吓得直打哆嗦。
“得了,不——我看不行。”
“我也觉得不行,哈克,一瓶酒是醉不倒印第安·乔的,他身边要是有三瓶,那他一定烂醉,我也敢去试一试。”
汤姆沉思了很久后才开口说:
“哈克,听着,只要印第安·乔一刻不走,我们就别试了。太吓人了。要是每天晚上都盯着点,我们肯定能看到他出来,无论何时,只要他一出来,我们就闪电般冲进去,抱着箱子就跑。”
“行,我赞成,我一夜看到亮,天天晚上看,你负责去抱箱子。”
“好,就这么定下来。你到琥珀街去,过一个街区,并学猫叫。要是我睡着了,就朝窗上扔个小石头,叫醒我。”
“没问题,太妙了!”
“哈克,风暴停了,我要回家去。再过一两个小时,天就亮了,你坚持看守这段时间,行吗?”
“我说过的就干,汤姆,我愿意干。我愿每晚去盯那客栈,盯一年都行,白天睡觉,晚上盯个整夜。”
“这就好,你打算睡在什么地方?”
“本·罗杰斯家的干草棚里。他让我睡,他爸爸用的那个黑人杰克叔也让我睡,只要杰克叔要我干,我就帮他提水。有吃的时候,我要,他就给我一点。他真是个好人,汤姆。他喜欢我,我对他从不摆臭架子,有时坐下来和他一起吃饭。不过不要跟别人讲。一个人饿的时候,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有吃,什么事都愿意干。”
“好,白天要是用不着你,你就睡觉,我不会来烦你。晚上如有事情,就赶快跑到附近,学声猫叫就行了。”
第二十九章 哈克静心守夜,寡妇幸免遭难
早期五早晨,汤姆听到的第一件事情是条好消息:撒切尔法官一家前天晚上又回到了城里。现在印第安·乔和那份财宝变得次要了,贝基吸引了这孩子的全部兴趣。他见到了她,俩人一起和一群同学捉迷藏,玩“守沟”游戏,痛快极了。这一天大家玩得特别痛快,另外还有一件事情特别令人愉快:贝基缠着她妈妈,要她答应第二天去野餐,因为她老早答应过的,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兑现。母亲同意了。孩子的欢乐无止无境,汤姆也大致如此,太阳没落山,请帖就送了出去,村里的年青人立即忙活起来,准备着,激动地等待着这一时刻的到来。汤姆也激动得很晚才睡着,他怀着极大的希望等着听哈克的“猫”叫,好在第二天野餐时拿出财宝给贝基和参加野餐的人一个惊喜,可他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令他失望的是那天晚上根本没有任何“猫”叫声传来。早晨到了,10点、11点左右撒切尔法官家门口聚集了一群颠颠狂狂、闹闹哄哄的孩子们,全都准备好了就等出发。大人们照例不参加这样的野餐以免扫兴。因为有几个18岁的姑娘和23岁左右的小伙子加盟,所以孩子们在一起野餐不会出事的。这次他们租了那只老蒸汽渡船,随后欢乐的人群带着盛满吃的东西的篮子排着队走上大街。希德生病,没法和大家联欢,玛丽留在家中陪他玩。撒切尔夫人临走时最后对贝基说:
“孩子,要是很晚才回来,你不如到离码头很近的女孩家去住。”
“妈妈,那我就到苏珊·哈帕家去住。”
“行,到人家注意点,别调皮啊!”
他们走了,路上汤姆对贝基说:
“喂,告诉你,不要去乔·哈帕家,我们直接去爬山,到道格拉斯寡妇家歇脚。她有冰淇淋,几乎每天吃——多得不得了,我们去,她一准喜欢得要命。”
“噢,太有趣了!”
贝基又想了片刻后说:
“可不知妈妈会怎么想?”
“她不会知道的。”
她想了想,不情愿地说:
“我看这不好,不过……”
“不过个狗屁!你妈妈怎么知道?不会有事的。她只希望你平安无事,我敢打赌要是她想到这地方,一定早答应让你去了,我知道她会的!”
道格拉斯寡妇十分好客,弄得孩子们非常想去,再加上汤姆的巧言,事情终于这么定下来:他们不向任何人透露有关晚上的行动计划。汤姆又忽然想到哈克在今晚说不定会来,发出信号。想到这,他的劲头消了不少。更让他受不了的是放弃到道格拉斯寡妇家中去玩。为什么不去呢?他合计着——前天晚上没有信号,那么今晚怎么就偏偏可能有信号呢?财宝远在天边,而晚上的玩耍近在眼前。因此他决定大玩一场,等以后再抽时间去想宝箱的事情。
在离村镇三英里的地方,渡船在树木丛生的山谷口靠岸停泊。他们一窝蜂地涌上岸,不久树林中,高崖处到处都回荡着孩子们的欢歌笑语,什么能让他们汗流浃背,精疲力尽,他们就玩什么。渐渐地,那些乱跑的小家伙回到营地,味口大增,见到好吃的东西就饱餐一顿。饭后,他们在橡树荫下休息,边谈话边恢复体力,后来有人大喊:
“谁打算到洞里去玩?”
大家都准备去。一捆捆蜡烛拿了出来,大家立即欢快地开始爬山。洞口在山坡上——形状像大写的字母A。巨大的橡木门没上门闩,里边有个小室,寒气逼人,四周是天然的石灰岩墙壁,上面水珠晶莹透亮。站在这黑暗的地方,看着阳光下绿莹莹的山谷真是既浪漫,又神秘。很快大家忘却这里的美景,又嘻闹起来,蜡烛一点亮,有些人扑上去就抢走,随后就是一阵英勇的你争我夺的自卫反击战,要不了多久蜡烛要么被打翻,要么就被吹灭,接着大家发出一阵哄笑,又开始新的追逐。可是凡事都有个完,随后大家一个接一个顺着主要通道的陡坡往下走,那一排烛光照得高耸的石壁模模糊糊,烛光几乎能达到头顶上六十英尺两壁相连的地方。这条主通道宽不过八到十英尺,每隔几步两旁就有高耸而又狭窄的通口叉出去,——因为麦克道格拉斯山洞是个通道交错的大迷宫,不知通往何处,有人说你在这错综复杂的裂口和崖缝中一连走上几昼夜都找不到山洞的尽头;你尽可以一直往下走,往深处里去,大迷宫套小迷宫,一个也走不到头。没有人真正熟悉这个山洞。要熟悉它是不可能的事情。大多数年青人都知道一点,但习惯上没人敢再往里边多跑一点,汤姆·索亚和别的人一样也不过只知道一点而已。
他们一行人沿主通道大约走了四分之三英里,然后三三两两、成群结伴钻进了叉道,奔跑在阴森的长廊里,在拐弯的地方时常彼此相互偷袭。小队的人可以互相闪避,半个小时内不会迷路。
渐渐地,一组组的人零星地回到洞口,喘着气,乐滋滋的,从头到脚,都是蜡烛油,身上蹭满了泥土,完全沉浸在一天的快乐之中,这时他们吃惊地发现光顾着玩,没注意时间,天马上就要黑了。钟已噹噹地敲了半个小时,这样结束一天的探险活动很浪漫,因此大家很满意。当渡船载着兴高采烈的游客启锚时,除船老大外,没人有浪费时间的感觉。
渡船的灯光一摇一闪从码头边经过时,哈克已经开始守夜了。他没听见船上有什么声音,那群年青人现在不声不响,好像累得要命。哈克不知道这是条什么船,随后他不再想船的事,专心致志于守夜。晚上起了云,天色越来越暗,10点时,车辆的声音停止了,四处的灯火开始熄灭,行人也都散尽,整个村庄进入了梦乡,只有这个小家伙,独自一人空守寂寞,与魔鬼作伴。11点钟,客栈也熄了灯,现在到处一片漆黑。哈克等了很长一段时间,等得乏人,可仍无动静,他开始动摇了,还守在这里有什么用呢?真有用吗?不如回去睡觉算了。
突然他听到了动静。他立即全神贯注地听着,小巷的门轻轻关上。他连跑带跳来到砖厂拐弯的地方,这时两个男人从他身边一掠而过,其中一人腋下挟着件东西,一定是宝箱!他们是在转移财宝啊!现在不能叫汤姆,否则太傻了,那两个人会逃跑。一旦跑了再也不要指望能找到他们。对,他要盯着他俩,跟在后边走,靠夜色来掩护自己。哈克心里边合计着,边光着脚溜出去,像猫似的跟在那两人后头,离得不远不近,始终保持着能看见他们就行了。
他们顺着沿河的街道走了三个街区后,向左转上了十字街,然后径直往前来到通向卡第夫山的那条小路。他们又上了这条路,经过半山腰的威尔斯曼的老房子,仍一直往上爬。好吧,哈克心里想,他们会把宝箱埋在石坑里。可那两个人却经过老石坑,爬上了山顶他们一头钻进了茂密的漆树之间的一条小路,一下子就消失在黑暗中。哈克靠上去缩短了距离,因为那两人现在绝不会看见他。他小跑一阵,担心跑得太快;然后又放慢脚步,他向前走了一段路后,就停下来,听一听,没声音;除他呼呼的心跳声音外,什么也听不到。山那边传来猫头鹰的叫声——不祥的声音!可是却没有脚步声。老天啊,什么都不见了!他正想拔脚去追,这时不到四英尺的地方,有个男人在清嗓子。哈克的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他强忍着,站在那里好像打摆子似的直抖,直抖得要摔倒在地上。他知道他在什么地方。现在他在离道格拉斯寡妇家庭院的阶梯口不到五步远的地方。这很好,就让他们在这里埋宝吧,这里找起来不难。
一个声音传来,很低很低,是印第安·乔的声音:
“他妈的,她家里也许有人——这么晚还亮着灯。”
“我看不到有什么灯亮。”
这是那个陌生人的声音——那个闹鬼的房子里的陌生人。哈克的心一阵冰凉——那么这就是复仇!他这时的念头就是一溜烟地逃掉,他突然想起道格拉斯寡妇不止一次地待他很好,这两个家伙说不定想谋害她呢?他真希望自己有胆量去向她报个信,可他晓得他不敢那样做,因为那两个家伙可能会来把他逮住。这一切都在他脑子里飞逝即过,一切都发生在那陌生人和印第安·乔谈话的间隙。接着乔说:
“树丛挡住了你的视线,往这边看——这下该看见灯光了吧,对不对?”
“是的,看见了。我觉得确实有外人在那里,最好别干了吧。”
“别干了,那怎么行,再说我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一去不回头,如果放弃这次行动,下次连机会都没有了,我再说一遍,以前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根本不希罕她那几个小钱,你把钱拿去得了。可她丈夫对我太刻薄了——他多次是那样凶我——就因为他是治安官,说我是流氓,还不止这些,我说的还不到他对我干的一百万分之一多。他让人用马鞭抽我,像打黑人那样,就在监狱的前面抽我,让我在全镇人面前示众!挨马鞭抽,你懂吗?他死了,倒便宜了他,不过他欠我的我一定要从他女人这里得回来。”
“啊,可别杀死她!别那么干!”
“杀人!谁说过要杀人?要是他在,我真要杀了他,可不是弄死她。想报复女人,用不着要她的命——那太蠢了,你只要毁她的容就行,你扯开她的鼻孔,把耳朵弄个裂口,让她看上去像个猪。”
“天哪,那可是……”
“收起你的高见!这样对你最保险。我把她绑在床上,如果她因流血过多而一命呜呼,那能怪我吗?就是她死了,我也不会落泪的。老兄,这事你得帮我——看在我的面子上——叫你来就是干这个——我一个人也许干不了。你要是缩头不干,我就宰了你,明白吗?要是非宰你不可,那我也要治死那个女人——这样一来,我想决不会有人知道这事是什么人干的。”
“好,该杀就杀吧,这就去干。越快越好,我浑身发抖。”
“现在下手?还有外人在也不怕?听着,你有点可疑,现在不行。得等里边的灯灭了才能动手——用不着这样急。”
哈克觉得随后会有一阵沉默,这种沉默要比任何口头上说说杀人还要可怕。因此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往后退。他每退一步,靠单腿用力,身子先往一边倾,然后又倾向另一边,有时差点栽倒,然后小心地站稳脚跟,接着以同样的方式,冒同样的危险再挪另一只脚,就这样左右轮换着往后退——突然一根小树枝啪地一声被踩断!他憋住气,听了听。没有异样的响声——只有绝对的安静。他感到谢天谢地,现在他退回到两堵墙似的绿树之间的小道上,转身时非常小心,好像是一艘船在调头——然后步伐敏捷而又谨慎地往回走去。到了石坑那边,他觉得安全了,拔腿就跑,一路飞奔。一直跑到威尔斯曼家门口才停下来。他怦怦地敲门,接着老人和他那两个健壮的儿子从窗户里探出头。
“怎么搞的?是谁在敲门?你想干什么?”
“开门让我进去——快点!我会全告诉你们。”
“嗯?你是谁?”
“哈克贝利·费恩——快点,让我进去!”
“确实是哈克贝利·费恩,不过,冲你这名字,不会有很多人家愿意开门。孩子们,我们快开门让他进来,看是什么麻烦的事情。”
“请别告诉别人说是我讲的,”哈克进门就说,“请您务必保密,否则人家一定会要我的命。那寡妇有时对我很好,我一定要讲出来,也愿意讲出来,您可千万不要对人说是我讲的。”
“哎呀,他确实有事情要讲,否则不会这样的!”老人大声说,“孩子,说出来吧,这儿没人会讲出去的。”
三分钟后,老人和他的儿子带好武器上了山。他们手里拿着武器,踮着脚进入了绿树成荫的那条小路。哈克跟他们只走到这里,就没再往前去。他躲在一块大圆石后面,静静地听着。经过一阵沉默,哈克等急了,突然传来爆炸声和喊声。
哈克不等了解详情,跳起来拼命地冲下山坡。
第三十章 汤姆和贝基山洞被困
星期天早上天刚刚有点蒙蒙亮,哈克就摸上山,轻轻地敲着老威尔斯曼家的门。里面的人还在睡觉,可是由于夜里那桩惊人的事情,大家变得十分警惕,窗户里传出了一句问话:
“是谁呀?”
哈克有点惊魂未定低声答道:
“请让我进去吧!是哈克·费恩呀!”
“哦,是你呀,只要你来,白天、黑夜都欢迎你!”
这个流浪儿以前从没听过这样的话,这也是他有生以来听到的最快乐的话。他想不起来以前有没有人对他说过“欢迎”一词。门锁很快打开了,他走了进去。主人让哈克坐下,老人和两个大高个孩子很快穿好衣服。
“喂,好家伙,我想你一定饿极了。太阳一出来,早饭就好了,咱们可以吃上一顿热气腾腾的饭,你尽管放心吧!我和孩子们指望你昨晚到我的家来过夜呢。”
“我吓得不得了,”哈克说,“我跑了,一听见枪响我就跑了。一口气跑出去有三英里。你瞧,我回来是想问问情况,乘天没大亮来是怕碰上那两个鬼东西,死也不愿碰上。”
“嗯,可怜虫,看上去昨晚的事情确实让你受了不少苦——吃完早饭后,这里有张床铺,你可以睡上一觉。那两个家伙还没死,孩子,真不随人愿。你瞧,我们照你说的,知道该在什么地方对他们下手,所以我们踮着脚走到离他们只有十五英尺的地方——可那绿树丛黑的像个地窟——而这时我觉得要打喷嚏,真是倒霉透了!我想憋住,可不管事,结果打了个喷嚏!我是端着枪走在头里的,我惊动了那两个坏蛋,他们沙沙地钻出小路往外走,我大声说,‘孩子们,开火!’
对着沙沙声的地方就放了一阵子枪,孩子们也开了枪,可那两个恶棍却溜了,我们穿过树林一直追过去,我想我们根本没打着他们。他们跑的时候也都放了枪,子弹从我们身边嗖嗖地飞过去却没有伤着我们。他们跑远了,我们就没有再追上去,只是下山去叫醒了警官。他们调集了一队人马,部署在河岸上,担任守卫工作。等天亮后,警长还亲自带一帮人到森林去搜查。我的两个儿子也要跟他们一起去搜查。我很想知道那两个家伙是什么模样,这样搜查起来要好办些。可是孩子,我想晚上天黑你也没看清他们长相,对吗?”
“不,我在镇上见过他俩,还跟踪过他们。”
“太棒了!说说看——孩子——说出他们的特征来!”
“一个是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有一两次他来过这里,另外一个长相难看,衣衫褴褛——”
“孩子,这就够了,我们认识那两个家伙。有一次在寡妇家后面的树林中碰到过,他们却偷偷溜掉了。快去吧,孩子们,去告诉警长——明天早晨再吃早饭吧!”
威尔斯曼的两个孩子立即动身出发。他们走出屋子时,哈克跳起来,大声说道:
“喂,请你们千万别对任何人讲是我走漏的风声!啊,千万千万不要说是我!”
“好,你不让说,就不说,可你总该让人家知道你的功劳呀!”
“不不不,请不要讲!”
两个年青人走后,威尔斯曼老人说:
“他们不会说出去,我也不会的。可你为什么不愿让人知道呢?”
哈克没别的理由,他只是说他认识其中一人,不想让那人知道是他本人在和他作对,否则肯定要送命的。
老人再次表示要替他保守秘密,说道:
“孩子,你怎么会盯梢他俩呢?是不是他们可疑?”
哈克没作声,心里却在精心编造,好回答他提出的问题。
他说:
“您瞧,我是个无可救药的坏家伙,至少大伙是这么说我的,我也不觉得委屈——有时为了想这个问题,好改一改自己,结果弄得睡也睡不着,昨天晚上就是这样。我睡不着,大约午夜时来到街上,想着这件事,后来走到禁酒的客栈旁那个老砖厂时,我就靠在墙上又在想这桩事情。嘿,真巧这时那两个家伙悄悄从我身边溜过,腋下夹着东西,我想一定是偷来的。一个家伙抽着烟,另外一个要接火。他俩就停在我前边不远,雪茄烟的火光照亮了他们的脸。借着火光,我认出了那个长白胡子、眼睛上戴着眼罩的家伙是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另外一个家伙,有点迂腐,衣衫褴褛。”
“雪茄的火光能让你看清他衣衫褴褛吗?”
这一问倒一下子难住了哈克。过了片刻后,他又说:
“嗯,这不太清楚——不过我好像是看清了。”
“然后他们继续往前走,而你——”
“对,跟在他们后面,是这样的,我想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坏事——他们那样偷偷摸摸的,实在有点不对劲。我一直跟到寡妇家院子的阶梯那里,站在黑暗里听见一个人在替寡妇求饶,可那西班牙佬发誓破她的相,就像我告诉您和您那两个……”
“什么,这些是那个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说的!”
哈克又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一直不想让老人知道——哪怕是一点点——西班牙人的情况,尽管他十分小心,可那张舌头就是不听话,似乎有意给他添麻烦,他几次都想摆脱窘境,可老人盯着他,结果弄得他一次又一次露了马脚。随后老人说:
“孩子,别怕我。我不会伤害你一根头毛。相反我要保护你。这个西班牙人既不聋也不哑,你无意中说了出来,现在瞒也来不及了。你了解那个西班牙人的一些情况,你想隐瞒?相信我——告诉我吧!请相信我——我不会翻脸不认人的。”
哈克看了看老人那双真诚的眼睛,过了片刻弯过身去,对着老人低声耳语道:
“那不是西班牙人,是印第安·乔啊!”
威尔斯曼听后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片刻后他说:
“现在事情全明白了。你当时说什么撕开鼻子,把耳朵弄个缺口之类的事情,我当时还以为是你自己故意编出来的,白人们报仇不会这样做的。可这事是涉及到印第安·乔,那就完全不同了。”
吃早饭时,他俩继续谈论那事,谈话中老人说上床睡觉前,他和儿子们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提着灯到阶梯附近看看有没有血迹,结果血迹没看见,倒找到了一大捆子——。
“一捆什么?”
这几个字,就像闪电一般快地从哈克嘴中突然脱口而出,他显得很吃惊,嘴唇发白。他眼睛瞪得溜溜圆,张着口在等回答。威尔斯曼吃了一惊——瞪着哈克——三秒——五秒——十秒——然后答道:
“是强盗作案工具。唉,你怎么了?”
哈克一下子放松下来,微微喘着气,有一种说不出的如释重负感,威尔斯曼严肃地看着他,显得迷惑不解,然后接着说:
“是啊,那是捆强盗作案的工具。你好像放心多了。可你刚才怎么突然变了色!你以为我们找到了什么?”
哈克被逼问得够呛——老人用质疑的眼光盯着他——他真愿用一切来换一个似乎能站住脚的答复——可就是想不出来怎么说好——质疑的眼睛盯得他入骨三分——他不知不觉地想出了理由——这由不得他再三斟酌。于是,他硬着头皮,捏着嗓子说:
“主日学校用的教材,也许是的。”
可怜的哈克显得十分难过的样子,不苟言笑,可老人却开怀大笑,笑得浑身上下直发抖。最后,他还说这种大笑就等于到手的钱,因为笑口常开无病无灾。他接着补充道:
“可怜的小伙子,你脸色发白,气色不正,怪不得,你有点发飘,站不稳。不过会好起来的,我想你只要休息休息,睡睡觉,就好了。”
哈克一想到自己是只笨鹅,激动得差点露出马脚,他不免有些懊恼。自他在寡妇家的阶梯处听到那两个家伙说话后,就不再认为从客栈中拿出来的包裹里有财宝。不过这只是他的猜想,可他并不晓得——里面确实没有财宝——结果在老人提及一捆东西时,他就沉不住气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挺高兴的,至少他现在知道“这捆”毫无疑问不是他要的“那捆”,这下他心里十分高兴,舒服极了。实际情况也都在朝他希望的方向发展。那财宝一定还在二号里,那两个家伙当天会被捉住,关到牢里去,而他和汤姆晚上会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到那些金子,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有人来打搅。
早饭刚吃完,就有人来敲门。哈克跳起来找藏身的地方。他不想让任何别的人把他和最近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威尔斯曼让几个女士和绅士进了门,道格拉斯寡妇也来了。老人还看见有一群人正在往山上爬——以便好看清楚那阶梯,原来人们已经知道这事了。
老人只好把晚上发生过的情况向在坐的人讲了一遍。寡妇因免遭迫害,也痛痛快快地把她的感激之情说了出来。“夫人,别提这事了,还有一个人比我和孩子们做得更多,更值得你感谢。不过他有言在先,不让我说出他的名子,要不是他,我们不会到你那里去。”
大家的好奇心一下子转到了这方面,但老人守口如瓶,只让大家牢牢地记住这事,再由他们传遍全城,可就不说出这人是谁。寡妇知道了一切后说:
“我上床睡觉,在床上看书,外面吵吵闹闹我却睡着了。你们怎么不来把我叫醒?”
“我们觉得没那必要,那些家伙不可能再回来,——他们没了作案工具。叫醒你,把你吓个半死又何必呢?后来我派了三个家奴守着你的房子,一直守到天亮。他们刚才回来。”来的人越来越多,老人一遍又一遍地对大家讲晚上发生的事情,花了有两个多小时才算结束。
走读学校放假,主日学校也不上课,可是去教堂的人却很早就到了。那桩惊人的事情已经是满城风雨。有消息说,那两个坏蛋现在连影子都见不着。做完布道,法官撒切尔的夫人同哈泼夫人一道随着人群顺着过道往外走,边走边说:
“我那贝基难道要睡一整天不成?我料到她累得要命。”
“你的贝基?”
“对呀,”法官太太看上去很吃惊,“昨晚她不是和你住在一起的吗?”
“和我住的,不,没有。”
撒切尔太太脸色发白,瘫坐在一把椅子上。这时波莉姨妈从她身旁走过,愉快地边走边和朋友聊着。
波莉姨妈说:
“早晨好,撒切尔太太,早晨好,哈帕太太,我家那个鬼小子人不见了。我想我那个汤姆昨晚住在你们家中——不知是在你们哪一家。他现在不敢来教堂做礼拜。我得和他算帐。”
“他没在我们这儿住过。”哈帕说着,看上去显得有些不安,波莉姨妈脸上明显地露出了焦虑的神色。
“乔·哈帕,你早上看到我家汤姆了吗?”
“没有,大婶。”
“什么时候你最后见过他?”
乔竭力在想,可说不准。往教堂外走的人现在都停下了脚步。到处窃窃私语,人人脸上露出不祥的焦虑。大人们迫不及待地询问孩子们和老师们。他们都不敢肯定汤姆和贝基是否上了回程的船;当时天黑,没人想到问一问人是否全到齐了。有个年青人突然说他们仍在山洞里,撒切尔夫人当即晕了过去,波莉姨妈捶胸顿足地放声大哭。
这个惊人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弄得大街小巷家喻户晓,不到五分钟的工夫,大钟疯了似地噹噹直响,全镇的人都行动起来。卡第夫山事件随即显得没有多大意义,盗贼的事也摆到了一边去。大家套上马鞍,给小船配好划手,叫渡船出发,不到半个时辰,全镇就有二百多个人潮水般顺着公路和河流向山洞涌去。
那天下午,林子里好像什么也没有,一片沉寂。许多妇女去看波莉姨妈和撒切尔夫人,想安慰她俩,结果大家一齐骂个不停,这要比安慰人的话更顶用。这一夜全镇显得十分沉闷,大家都在等消息;但当黎明最后来临时,所有的消息都是一句话:“再送些蜡烛去——送些吃的。”
撒切尔夫人几乎神经失常,还有波莉姨妈也是。撒切尔法官从洞中派人传来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可这一点也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致。天快亮时老威尔斯曼回了家,他浑身滴满蜡烛油,蹭满泥土,差点累得精疲力竭。他看见哈克仍睡在那张床上,烧得昏过去。医生们都去了山洞,因此道格拉斯寡妇来负责照看他。她说她对他一定会尽全力,哈克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或者不好不坏,那是另一回事,但他属于上帝,上帝的任何东西都应该受到重视。威尔斯曼说哈克有优点,寡妇说:
“的确如此,那就是上帝给他留下的记号,上帝从没有放弃给人留下良好的记号,凡经他手的人,都有良好记号。”
还没到下午,三三两两的人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林里,那些身强力壮的人还在山洞里搜索。传来的消息只是说以前山洞里没人去过的地方,现在大家都在搜,就连一个角落,一处裂隙都要彻底地过一遍,错综复杂的迷宫中人们钻来钻去,老远就能看见到处灯光摇曳,喊声、枪声回荡在阴森可怖的通道里。有个地方,一般游客很少去,人们发现贝基和汤姆的名字用蜡烛烟熏在石壁上,不远处还有一截油乎乎的发带,撒切尔夫人认出这是贝基的东西,痛哭流涕。她说这是她女儿留给她的最后一点遗物,再也没有什么别的想头比这更宝贵,因为当那可怕的死亡降临时,这件东西最后离开她的孩子。有人说洞里远处的地方不时有微光闪动,然后就是大喊大叫声,接着一二十个男人排着队钻进声音荡漾的通道——结果照例是空欢喜一场,孩子并不在那里,亮光原来来自搜寻人的灯光。
漫长的三天三夜过去了,令人焦虑,令人乏味,全村陷入绝望,茫然不知所措。没有心情干别的事,就连碰巧发现禁酒客栈老板私自藏酒这样令人震惊的事情,众人们几乎都没劲头。哈克清醒的时候,断断续续地把话题扯到客栈上,最后问道——心里隐约觉得会有最坏的事情——他发病期间,在禁酒客栈里是否找到了什么。
“没错,是找到了点东西。”寡妇道。
哈克一下子从床上吃惊地坐起来,眼睛睁得溜圆。
“是什么?找到了什么东西?”
“是酒啊!——现在客栈被查封了。躺下来,孩子——你确实吓了我一大跳呀!”
“就告诉我一桩事——就一桩事,求您了!那是汤姆·索亚发现的吗?”
寡妇突然哭起来。“安静点,安静点,孩子,安静点!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不要讲话,你现在病得很厉害,很虚弱!”
除酒之外,没发现别的东西。如果找到的是黄金的话,大家准会大谈特谈。足见那财宝是永远找不到了——永远找不到了!可是她为什么会哭呢?她居然哭,真是不可思议。
哈克迷迷糊糊地想着这些问题,感到十分疲倦,就睡着了。寡妇自言自语道:
“唉,他终于睡了,可怜的孩子。是汤姆·索亚找到的!可遗憾的是没人能找到汤姆·索亚!更糟的是没有几个人还抱有希望或有力气去继续寻找他。”
第三十一章 得而复失
现在再回过头来说说汤姆和贝基参加野餐的情况。他们跟伙伴们一起穿行在黑暗的通道里,游览那些熟悉的洞中奇观——人们给它们起了些过于夸张的名子,诸如什么“客厅”、“大教堂”、“阿拉丁宫殿”等等。在这之后,他们开始玩捉迷藏游戏,玩得极其投入,一直玩到都有点厌烦了为止;然后他俩高举蜡烛,顺着一条弯曲的小路往前逛,边走边念着用蜡烛烟油刻写在石壁上面的名字、年月、通讯地址和格言之类的东西。他俩仍然边走边谈着,不知不觉地来到了另一个山洞。这里的墙上没有刻写字迹。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面,他俩熏上自己名字后继续往前走去。不久,他们来到一个地方,那里有股溪流从突出的岩层上流下来,水里有石灰石沉渣,经年累月形成了瀑布一般的景观。它四周好像嵌着边,起伏不平,水中的石头晶莹闪亮,永不消失。汤姆挤到后边,好让贝基借着他的灯光看个够。他发现后面狭缝中有条陡峭的天然台阶,汤姆一下心血来潮,要去继续探险。贝基听他的,于是俩人熏了个记号,作为以后引路标志,就开始了探险。他俩一时这边走,一时那边走,就这样蜿蜒着进了以前没有人到过的洞中最深处,作了个记号后,又沿着叉道走下去以便出去后有新鲜事儿好跟人说。在一处,他们发现一个宽敞的石窟,上面垂下来一些人腿大小的钟乳石,他们在里面转了一圈,惊叹不已,然后从其中的一个出口离开了。不久他们就到了一个美妙的泉水旁,水底下石头形似雪花状玲珑剔透,泉水位于石窟中间,四周石壁全由形状奇特的柱子撑着,这些石柱是大钟乳石和大石笋相连而构成的,是千万年来水滴不息的结果。石窟上聚集着成群结队的蝙蝠,每一群都有上千上万只。灯光一照,数以千计的蝙蝠飞下来,尖叫着向蜡烛猛扑过去。汤姆知道它们的习惯和危险性,他拉着她钻到最近的一个通道里。这一招做得真好,因为贝基往外走时,手里的蜡烛正巧被一只蝙蝠给扑灭了。蝙蝠把他俩追出老远的一段距离。两个逃亡者只要看到通道就往里钻,最后终于摆脱了险境,把它们抛在后面。不久汤姆发现了地下湖,它渐渐地伸展,最后消失在黑暗中,他打算沿着岸去探个究竟,可转而一想还是坐下来先歇一会为妙。这时,平生第一次两个孩子感到这寂静的山洞里好像有冰冷的魔掌攫取了他俩的灵魂。贝基说:
“对了,我倒没留意。不过好像很长时间都没听到别的同伴的声音了。”
“想想看,贝基,我们现在离他们很远,钻到洞下面来了。我也不知道向北还是向南、向东或是什么方向跑了多远,我们在这个地方听不见他们。”
贝基开始担心起来。
“我不知道我们呆在这里有多久了,汤姆,我们还是回去吧!”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也许还是回去的好。”
“你认识路,汤姆?这里弯弯曲曲,乱七八糟。”
“我想我能认识路——可是那些蝙蝠很讨厌。要是它们把我俩的蜡烛扑灭,那就更糟了。我们不妨从别的路走,避开那个地方。”
“行是行,不过但愿别再迷了路。真是要命!”小姑娘一想到前途未卜,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们钻进一条长廊,不声不响地走了老远,边走边看新出口,看看跟进来时的是否一样。可是没一个出口是原来的。汤姆每次认真查看新洞口,贝基就望着他的脸看是否有希望的表情,汤姆则愉快地说:
“噢,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不是的,不过我们会找到出口。”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使汤姆感到希望越来越渺茫,随后他干脆见到出口就钻,拼命希望能找到来时的那个出口,嘴上仍说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情却十分沉重,连说出来的话都失去了响声,听上去好像是“没救了!”贝基极度痛苦地紧跟在汤姆身旁,竭力想止住眼泪,可是眼泪还是流出来。她终于说:
“对了,汤姆,别管那些蝙蝠吧,还回到那条路上去!看样子,我们越走越不对劲。”
汤姆停住脚步。
“听!”他说。
周围万籁俱寂,静得连他们的喘息声都能听见,汤姆放开喉咙大叫。叫声回荡在通道里,渐渐远去,直至最后隐约听上去像是阵阵笑声一样消失在通道深处。
“喂,汤姆,别喊了,听起来怪吓人的。”贝基说。
“是吓人,但我最好还是喊,贝基,说不准他们能听见我们。”说完他又大喊起来。“说不准”三个字比那阵阵笑声更可怕,它表明希望正在消失,两个孩子静静地站在那里听着,可什么也没听见。汤姆立即按原路返回,步伐很快。可没多久,他表现出举棋不定的样子。贝基感到十分害怕,汤姆居然连往回走的路也找不着了。
“喂,汤姆,你怎么什么记号也没做!”
“贝基,我真笨!一个大笨蛋!我根本没想到还会顺原路返回!是的,我们现在迷路了。真是糟糕透顶。”
“汤姆,汤姆,我们迷了路!找不着路了!永远也走不出这个鬼地方了!真是的,我们当时干吗不和别的伙伴一起走呢!”
说完,她一下子瘫在地上,大哭起来,这下子吓坏了汤姆,他以为她快要死了,要不然就是要发疯了。他坐在她旁边搂着她。她紧紧地挨着汤姆,脸贴在他怀里,一古脑地诉说她的恐惧,连后悔都来不及了,这声音传到远处变成了嘲笑,回荡在通道里。汤姆求她再打起精神来,可她说不能。于是汤姆开始了自责,骂自己不该把她弄到这种不幸的地步。这一骂倒有了好效果。她表示要努力抱定希望,只要汤姆不再说这种话,她愿意跟汤姆一起闯关,因为要说谁有错的话,她自己也不例外。
这样他俩又开始往前走,漫无目标地胡乱走——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往前走,不断地往前走。不久,希望又开始复苏——它没有什么理由,很简单,只是因为希望的源泉还没有因时间和失败而消失时,它自然而然地要复苏。
过了一会工夫,汤姆把贝基的蜡烛拿来吹灭,这种节约意味深长,言辞是多余的,不用多解释,贝基就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她的希望又破灭了。她知道汤姆口袋里还有一根整蜡烛和几个蜡烛头——但他必须节约着用。
又过了一会,疲乏开始袭上心头,可两个孩子尽力想置之不理,因为现在时间就是生命。他们连想坐下来休息一下都不敢想。只要往前走,往一个方向或者无论是往哪边走都算是前进,有可能会有结果;但千万不能坐下来,否则等于坐以待毙,好让死神降临得快些。
到后来,贝基柔弱的四肢再也支撑不住,她一步也走不动了。她坐在地上,汤姆也坐下来陪她休息。两人谈到家、那里的朋友、家里舒服的床铺,尤其是那灯光!贝基哭起来,汤姆想另换话题来安慰她,可是她已不止一次听到他这样鼓励,现在这些鼓励的话听起来倒像是在挖苦她。贝基实在疲乏极了,她昏昏欲睡,汤姆见此很高兴,他坐在那里盯着她看,只见她在甜蜜的睡梦中脸上的表情逐渐由绷紧状态变得舒展了,笑容也慢慢地露出来。那平静的脸庞给汤姆的心灵也带来了些慰籍。于是,他的心思转到了过去的时光和梦一般的回忆上去了,他陷入沉思时,贝基在一阵爽快的微笑中醒来,可是笑容突然中止,接着就是一阵呻吟声。
“唉,我怎么睡着了呢!要是一觉睡过去那该有多好啊!不!不!汤姆,我不是这么想的!不要这样看!我不说了。”
“贝基,你睡了一觉,这很好;你会觉得休息好了,我们会找到出去的路。”
“我们可以试试,汤姆。可我在梦中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国家,我想我们正是在去那儿的路上。”
“不一定,不一定。贝基,打起精神来!我们再去试它一试。”
他们站起身,手拉着手向前走去,可心里无数。他俩想合计出呆在洞里有多久了,可是他们只知道好像是过了许多天,有好几个星期,可是这不可能,因为蜡烛还没有用光。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说不准在洞里到底呆了多久——汤姆说他们必须轻轻地走路,听听哪儿有滴水声——他们必须找到泉水处。不久他俩果真发现了一处泉水,汤姆又说这回该休息休息了。两人累得够呛,可是贝基却说她还能再走一会。汤姆不同意,这让贝基大吃一惊,不能理解。他们坐下来,汤姆用粘土把蜡烛粘在前面的石壁上。两人各想各的心思,谁也没说一句话。过了一段时间,还是贝基先开了口:
“汤姆,我很饿!”
汤姆从口袋里掏出点什么东西。
“还记得这个吗?”他问贝基。
她差点笑起来。
“是我俩的结婚喜糕啊,汤姆。”
“对了,现在就剩下这点东西了,它要是有方桶那么大就好了。”
“这还是我野餐时留下的,做个想头,汤姆,大人们的结婚喜糕不也是这样的吗?——不过这将是我俩的——”
她话只说了半截,汤姆就动手分喜糕。贝基大口大口地吃着,汤姆自己却一点一点、地尝着他那份。最后,他俩又饱饱地喝了一通凉水,结束了这顿“宴席”。这时贝基又开始建议继续往前走。汤姆先沉默了一会,然后说:
“贝基,如果我告诉你,你受得了吗?”
贝基的脸色发白,可她觉得她能受得了。
“是这样的,贝基,我们得呆在这里,这里有水喝,我们的蜡烛也只有这么一小截了!”
贝基放声大哭,汤姆尽全力来安慰她,可是一点用也没有。最后贝基说:
“汤姆!”
“我在这里,贝基,有什么要说的吗?”
“他们会想我俩,找我们的!”
“说得对,他们会的,一定会的!”
“说不定,现在正在找呢,汤姆。”
“当然喽,我想他们也许正在找,我希望如此。”
“汤姆,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发现我们丢了?”
“大概是上船回去时吧。”
“汤姆,那可是天要黑的时候,他们会注意到我们没回去吗?”
“这,我就说不准了,不过他们一到家,你妈妈见不着你,一定会想你的。”
贝基的脸上露出害怕的神情,汤姆这才意识到他犯了个大错误。贝基说好那天晚上不回家。两个孩子沉默不语,各自思忖着,突然一阵悲痛袭上贝基心头,汤姆发现,他想的事情和她的一样——那就是星期天撒切尔夫人发现贝基不在哈帕夫人家时,已经是中午时分。孩子们眼睛盯着那截小蜡烛头,看着它一点一点、无情地烧掉,最后剩下半英寸长的烛心,那软弱的烛光忽高忽低,顺着细长的烟柱往上爬,爬到顶部徘徊了一会,接着恐怖的黑暗完全笼罩了一切。
也不知过了多久,贝基才慢慢意识到她趴在汤姆怀里哭。他俩只知道好像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后,两人从昏睡中醒来,再度一筹莫展。汤姆说现在可能是星期天,要么就是星期一。他尽力想让贝基说话,可是她十分悲伤,所有的希望全都泡了汤。汤姆说他们老早就走失了,毫无疑问,人们正在找他俩,他要叫喊,有许多人听见会来的。他叫了几声,可是黑暗中,回声听起来十分可怕,他只好停下来,不再叫喊。
时间一分一秒地逝去。现在饥饿又开始折磨这两个小家伙。汤姆拿出从他那份中留出来的一小块喜糕分给贝基吃,可是他们越吃越觉得饿得慌。那块小的可怜的喜糕反而激起了他们的食欲。
过了一会,汤姆说:
“嘘,你听见了吗?”
两人屏住呼吸静心听着,远处传来一阵模糊不清的喊叫声。汤姆立即搭上腔,拉着贝基的手,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摸索着进入通道里。他马上又听了听,声音又传过来,这次明显地近了。
“是他们!”汤姆说,“他们来了!快来贝基——我们现在有救了!”
两个被困在山洞里的“囚犯”高兴得几乎发狂。不过他俩走得很慢,因为脚下不时会碰到坑坑洼洼,必须小心点才行。说着说着,他们就碰到一个坑洼。他俩停下脚步。那坑大约有三英尺深,也许是一百英尺——不管怎么说是跨不过去的。汤姆趴在地上,尽量伸手去摸,可是根本摸不到坑底。他仍必须呆在这里,等待搜寻的人过来。他俩听着,很显然本来就很遥远的喊叫声,现在听起来更远了。一会工夫后,声音一点也听不到了。真是倒霉透顶!汤姆直喊得嗓子都哑了也无济于事。他充满希望地和贝基谈着,可过了一段令人焦虑的时刻后,再也没有听见那远去的喊叫声。孩子们摸索着重新回到泉水旁。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令人乏味。他们又睡了一觉,等醒来后饥肠辘辘,痛苦不堪,汤姆坚信今天一定是星期二。
汤姆突然想出个主意。附近有许多叉路口,与其在这里闲等着急人,不如去闯几条碰碰运气。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风筝线,把它系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然后和贝基一起上了路。汤姆头里走,边走边放线。大约走出有二十步远,通道往下到了尽头。汤姆跪了下来,往下摸着,顺手摸到拐角处,他又使劲尽量往左边一点摸。这时,不到二十码的地方,有只手,拿着蜡烛,从石头后面出来了。汤姆大喝一声,那只手的主人——印第安·乔的身体立即露了出来。汤姆吓瘫了,他动弹不得。紧接着就见那西班牙人拔腿就跑,转眼就不见了,真是谢天谢地。汤姆在想乔没听出他是谁,否则会过来杀了他,以报他在法庭上作证之仇。山洞里的回音让人无法辨出谁是谁。毫无疑问这就是乔没能认出他的原因,汤姆这样合计着。汤姆被吓得浑身无力。他自言自语道,他要是还有气力回到泉水边,一定呆在那里,无论怎样,都不想再去冒险,碰上印第安·乔就完蛋了。他很谨慎,不想对贝基说出看到了什么。他讲他大喝一声只是为了碰碰运气。
可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害怕是次要的,主要的问题是饥饿和疲乏。他俩在泉水旁又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又乏味的夜晚,这给他俩带来了转机,孩子们醒来时,饥饿难忍。汤姆坚信日子到了星期三或是星期四,说不定是星期五、星期六都有可能,现在大伙们一定不再寻找他俩了,他提议重找一条出路。他现在觉得就是遇到印第安·乔和什么别的危险也不怕。问题是贝基虚弱得很。她陷入了麻木状态,唤不醒她的精神。她说她就原地呆着等待死亡——这不会太久。她对汤姆说,如果他愿意的话他自己可以顺着风筝线去找出路,但要求他时不时地回来好和她说说话,她还让他保证在最后时刻来临时,一定要守在她身旁,握着她的手,这样一直握下去。
汤姆吻了她,嗓子里却有种哽噎的感觉,表面上还装出信心十足的样子;别人一定会找来救他俩出洞。然后他手里拿着风筝线爬进一个通道。饥饿令他沮丧,尤其是一想到死到临头更令他感到悲伤。
第三十二章 “大家快起来,孩子找到了!”
日子到了星期二下午,一直挨到黄昏时刻,圣彼得堡全村仍沉浸在哀悼之中,两个走失的孩子尚无音讯。大家为他俩举行了公开的祈祷仪式。还有许多私自为他俩祈祷的人,个个诚心诚意,企望着他俩早日归来,可洞中传来的消息仍然和以前一样。大多数寻找的人都回家去各干各的事情,他们认为很显然不可能再找到那两个孩子了。撒切尔夫人病得不轻,一大部分时间烧得她直说胡话。她呼唤着孩子的名字,有时头抬起来整整有一分钟时间那么长听着,然后无力地呻吟着一头倒在床上。见此情形,大家都说真叫人心碎。波莉姨妈一直愁云笼罩,那头灰发现在几乎全都变白了。晚上整个村庄在一片悲哀和绝望的氛围里静了下来。
离半夜时分,村里的钟突然全噹噹地响起来,声音特别大,顷刻之间,街道上就挤满了人,他们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站在那里大声嚷着:“大家快起来,快起来,孩子找到了!孩子找到了!”接着还能听见洋铁盆和号角的喧嚣声。人群自动集合起来,朝河那边走,去迎接那两个孩子。他俩坐在一辆敞篷的人拉着的马车上,周围的人群前呼后拥,再加上迎车的人,大家浩浩荡荡地涌上大街,欢呼声此起彼伏。
村子里这下灯火通明,没人还想着回去睡觉,这是他们度过的最壮观的一夜。起初的半小时里,村民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到撒切尔法官家里,抱着两个孩子就亲,使劲地握住撒切尔太太的手,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然后他们就涌了出去,泪水洒得满地都是。
波莉姨妈快活极了。撒切尔夫人也差不多,等到派往洞里报喜的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丈夫,他也会快活到极点。汤姆躺在沙发上,周围一群热心的听者听他讲述这次历险的故事,他不时地添油加醋大肆渲染一番。最后,他描述了他如何离开贝基独自一人去探险;怎样顺着两个通道一直走到风筝线够不着的地方;然后又是怎样顺着第三个通道往前走,把风筝线全放开,他刚要返回时却看见远处有个小亮点,看上去像是日光;于是他丢下绳子,朝小亮点处摸索过去,连头带肩一起伸出小洞,看见了那宽阔的密西西比河滚滚流过。如果当时是晚上,那他不会发现亮光,更不可能走这条通道。他还讲他是如何回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贝基,可她说不要拿这种胡扯来烦她,因为她已经够累的了。她知道她活不长了,也愿意死去。他描述了他费尽口舌去说服她,等她摸索到能看见蓝色天光的地方,她简直高兴死了;他是怎样挤到洞外,然后帮忙把她也拉出了洞,他俩怎样坐在那儿,高兴得大喊大叫;然后有几个人是如何乘小艇经过,汤姆招呼他们,并讲明自己的处境:已经断炊。那几个人起先如何不相信这荒唐的事,因为他们讲“你们呆的山洞在河下游五英里处”——然后把他俩弄上小艇,划到一座房子处,让他俩吃了晚饭,天黑后休息了两三个小时,才把他们带回家。
天亮之前,送信的人根据撒切尔法官和跟他一起的人留下的麻绳记号找到了他们,告诉了他们这个重大的消息。
很快汤姆和贝基明白了:由于呆在洞中三天三夜,又累又饥,身体还不可能一下子恢复过来。整个星期三和星期四,他们都卧床不起,好像是越睡越困,越休息越乏力。汤姆星期四稍微活动了一下,星期五就到镇上去了,到星期六几乎完全恢复了原样,可是贝基一直到星期天才出门,但看上去很瘦,好像害过一场大病似的。
汤姆听说哈克病了,星期五去看他,可是人家不让他进卧室,星期六和星期天也没能进去。之后天天都能进去,但不准他提历险的事情或谈什么使人激动的话题;道格拉斯寡妇呆在卧室里监督汤姆,防止他乱讲乱说。汤姆在家中听到了卡第夫山事件,还知道人们后来在渡口附近的河里发现了那个“衣衫褴褛”的人的尸体,他也许是想逃跑,结果却被淹死了。
汤姆从洞中获救后大约两周便去看哈克,这时哈克结实多了,不怕激动了。汤姆想他有些话会让哈克感兴趣。汤姆路过撒切尔法官家时,就去看了贝基,法官和几个朋友让汤姆打开话匣子,有个人半开玩笑地问汤姆还愿不愿意旧洞重游。汤姆说再去也没什么关系,法官就说:
“是啊,汤姆,我一点也不怀疑,还有你这样的人。但我们现在慎重了,再也不会有人在洞里迷路。”
“这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两周前我已经用锅炉铁板把大门钉上了一层,上了三道锁——钥匙由我保管。”
汤姆脸色马上变得煞白。
“你怎么啦?孩子,喂,快去倒杯水来!”
有人取来水泼在汤姆的脸上。
“啊,你现在没事了,汤姆,你到底是怎么啦?”
“噢,对了,法官大人,印第安·乔还在洞里呐!”
第三十三章 印第安·乔困死山洞
几分钟内,消息传开了,十几只小艇装满人往麦克道格拉斯山洞划去,渡船也满载着乘客随后而去。汤姆·索亚和撒切尔法官同乘一条小艇。
洞口的锁被打开,暗淡的光线下显现出一幅惨兮兮的景象。印第安·乔躺在地上,四肢伸直死了。他的脸离门缝很近,看上去好像在那最后一刻,企盼的眼神死盯着外面的光明和那自由自在的欢乐世界。汤姆受到了震动,因为他亲身在洞中呆过,所以能理解这个家伙当时的苦楚。他动了恻隐之心,但不管怎么说他觉得现在十分地快慰和安全,这一点他以前从没有体会到。自打他做证,证明那个流浪汉的罪行之后,他心头一直有种沉重的恐惧感。
印第安·乔的那把猎刀还在他身边,刀刃已裂成两半。他死前拼命用刀砍过那门下面的大横木,凿穿了个缺口,可是这没有用,外面的石头天然地形成了一个门框,用刀砍这样坚固的门框,简直是鸡蛋碰石头,根本不起作用,相反刀倒被砍得不成形了。就算没有石头,印第安·乔也是白费气力,他可以砍断大横木,但要想从门下面钻出来也是不可能的,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他砍大横木,只是为了找点事干,为了打发那烦人的时光,以便有所寄托。往常,人们可以找到五六截游客们插在缝隙间的蜡烛头,可是这一次一截也没有,因为这个被困的家伙把所有的蜡烛头都找出来吃掉了。他还设法捉到几只蝙蝠,除了爪子外全吃掉了。这个可怜而又不幸的家伙最后是饿死的。不远处有个石笋,已有些年月,它是由头顶上的钟乳石滴水所形成的。他把石笋弄断后,把一块石头放在石笋墩上,凿出一个浅窝来接每隔三分钟才滴下来一滴宝贵的水。水滴声像钟表一般有规律,令人烦闷,一天一夜下来才能接满一汤匙。自金字塔刚出现,这水就在滴;特洛伊城陷落时;罗马城刚建立时;基督被钉上十字架时;征服者威廉大帝创建英国时;航海家哥伦布出航时;莱克星屯大屠杀鲜为人知时;那水就一直在滴个不停。现在它还在滴,即使等一切随着历史成为烟消云散,而后被人遗忘,它还会滴淌下去。世间万物是不是都有目的,负有使命呢?这滴水五千年来默默地流淌不断,是不是专为这个可怜虫准备的呢?它是不是还有另外重要的目的,再流它个一万年呢?这没什么要紧的。在那个倒霉的混血儿用石头窝接那宝贵的水之前,已过去了若干年。可是如今的游客来麦克道格拉斯山洞观光时,会长时驻足,盯着那块令人伤心的石头和缓缓而下的水滴,印第安·乔的“杯子”在山洞奇观中格外突出,连“阿拉丁宫殿”也比不上它。
印第安·乔被埋在山洞口附近。城里、乡下周围七里内的人都乘船或马车成群结队地来到这里。他们领着孩子,带来各种食物,都表示看到埋葬乔和看他被绞死差不多一样开心。
这件事过后人们不再向州长提赦免印第安·乔的事了。许多人都在请愿书上签了名,还开过许多声一把泪一把的会议,选了一群软心肠的妇女组成请愿团,身穿丧服到州长那里哭诉,请求他大发仁慈之心,别管自己的职责要求。据说印第安·乔手里有五条人命案,可那又怎么样呢?就算他是魔鬼撒旦,也还会有一帮糊涂蛋愿在请愿书上划押,并且从他们那永远没修好的“自来水龙头”里滴出泪水来洒在请愿书上。
埋了乔后的那天早晨,汤姆把哈克叫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跟他说件重要的事情。此时哈克从威尔斯曼和道格拉斯寡妇那里知道了汤姆历险的经过。可汤姆却说,他觉得他们有一件事没跟哈克说,这正是他现在要讲的。哈克脸色阴沉地说:
“我知道是什么,你进了二号,除威士忌外,你别的什么东西也没找到。虽然没人说是你干的,可我一听到威土忌那桩事,就知道一定是你干的,你没搞到钱,要不然的话,你早就跟我一人说了。汤姆,我总觉得,我们永远也得不到那份财宝。”
“我说哈克,我从来也没有告发客栈老板,星期六我去野餐时,客栈不是好好的吗?这你是知道的。你忘了吗,那天晚上该你去守夜。”
“噢,对了!怎么觉得好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正是那天晚上,我跟在印第安·乔后面,一直跟到寡妇家。”
“原来是你跟在他后面呀!”
“是我,可别声张出去。我想印第安·乔还有朋友,我不想让他们来整我,要不是我,他这回准到了得克萨斯州,准没错。”
于是哈克像知己般地把他的全部历险经过告诉了汤姆。
在这之前,汤姆只听说过有关威尔斯曼的事情。“喂,”哈克接着回到老话题说,“哪个搞到威土忌,那钱也就落在他手里。反正没我俩的份。”
“哈克,那财宝根本就不在二号里!”
“你说什么?”哈克仔细打量着同伴的脸。“汤姆,难道你又有了新线索?”
“哈克,它就在洞里呀!”
哈克的眼睛闪闪发光。
“再说一遍听听,汤姆。”
“钱在洞里!”
“汤姆,你是开玩笑,还是说真格的?”
“当然是真格的,我一直都是这样。你跟我去,把它弄出来好吗?”
“发个誓!只要我们能作记号,找到回来的路,我就跟你去。”
“哈克,这次进洞,不会遇到任何麻烦事。”
“棒极了,你怎么想到钱在——”
“哈克,别急,进去就知道了,要是拿不到钱,我愿把我的小鼓,还有别的东西全都给你,决不失言。”
“好,一言为定。你说什么时候动身吧。”
“马上就去,你看呢?你身体行吗?”
“要进到很深的地方吗?我恢复得已经有三四天了,不过最远只能走一英里,汤姆,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哈克,别人进洞得走五英里,可有条近路只有我一人知道。哈克,我马上带你划小船过去。我让它浮在那儿,回来时我自己划船,根本不用你动手。”
“汤姆,我们这就走吧!”
“行,我们得备点面包、肉,还有烟斗、一两只小口袋、两三根风筝线,再带点他们叫洋火的那玩意。上次在洞里,好几回我想要是有些洋火可能就好了。”
中午稍过,两个孩子乘人不在“借”了条船,就出发了。
在离“空心洞”还有几英里的地方,汤姆说:
“你瞧,这高崖从上往下一个样:没房子,没锯木厂,灌木丛都一样。你再瞧那边崩塌处有块白色空地,那就是我们的记号之一。好了,现在该上岸了。”
他们上了岸。
“哈克,在这里用钓鱼竿就能够到我钻出来的洞,你肯定能找到洞口。”
哈克到处找了找,没找到什么。汤姆很神气地迈着大步走到一大堆绿树丛旁说:
“找到了!哈克,你瞧洞在这里;这是最隐蔽的洞口,别对外人说。我早就想当强盗,知道需要这样一个洞好藏身,可是到哪里能碰到这样理想的洞确实烦神,现在有了,但得保密,只能让乔·哈帕和本·罗杰斯进洞,因为我们得结帮成伙,要不然就没有派头。汤姆·索亚这名子挺响的,是不是,哈克?”
“嗯,是挺响的,汤姆,抢谁呢?”
“遇谁抢谁吧,拦路抢劫——都是这样干的。”
“还杀人吗?”
“不,不总是杀人,把他们撵到洞里,让他们拿钱来赎?”
“什么叫赎?”
“就是用钱来换人,叫他们把所有的钱统统拿出来。连朋友的钱也要弄来,若一年内不送上赎金,就放他们的血,通常就这么干。不过不要杀女人,只是把她们关起来就够了。她们长得总是很漂亮,也有钱,但一被抓住就吓得不行。你可以下她们的手表,拿别的东西,但对待她们,你要摘帽以示有礼,不管读什么书,你都会知道强盗是最有礼貌的人。接下来就是女人渐渐地对你产生好感,在洞里呆上一两周后,她们也就不哭了,随后你就是让她们走,她们也不走。要是你把她们带出去,她们会折回身,径直返回来。所有的书上都是这么描写的。”
“哇,太棒了,汤姆,当强盗是比做海盗好。”
“的确有些好处,因为这样离家近,看马戏什么的也方便。”
此刻,一切准备就绪,两个孩子就开始钻山洞。汤姆打头里走,他们好不容易走到通道的另一头,然后系紧捻好的风筝线,又继续往前走。没有几步路,他们来到泉水处,汤姆浑身一阵冷颤,他让哈克看墙边泥块上的那截蜡烛芯,讲述了他和贝基两人当时看着蜡烛火光摇曳,直至最后熄灭时的心情。
洞里死气沉沉,静得吓人。两个孩子开始压低嗓门,低声说话。他们再往前走,很快就钻进了另一个道,一直来到那个低凹的地方,借着烛光发现,这个地方不是悬崖,只是个二十英尺高的陡山坡,汤姆悄悄说:
“哈克,现在让你瞧件东西。”
他高高举起蜡烛说:
“尽量朝拐角处看,看见了吗?那边——那边的大石头上——有蜡烛烟熏出来的记号。”
“汤姆,我看那是十字!”
“那么你的二号呢?在十字架下,对吗?哈克,我就是在那看见印第安·乔伸出蜡烛的!”
哈克盯着那神秘的记号看了一阵,然后声音颤抖地说:
“汤姆,咱们出去吧!”
“什么?出去?不要财宝啦。”
“对,不要财宝啦。印第安·乔的鬼魂就在附近,肯定在。”
“不在这里,哈克,一定不在这里。在他死的地方,那洞口离这还有五英里远。”
“不,汤姆,它不在那里,它就在钱附近,我晓得鬼的特性,这你也是知道的。”
汤姆也动摇了,他担心也许哈克说得对,他也满脑的怀疑,但很快他有了个主意:
“喂,哈克,我俩真是十足的大傻瓜。印第安·乔的鬼魂怎么可能在有十字的地方游荡呢!”
汤姆这下说到点子上啦,他的话果真起了作用。
“汤姆,我怎么没想到十字能避邪呢。我们真幸运,我们的好十字。我觉得我们该从那里爬下去找那箱财宝。”
汤姆先下,边往下走,边打一些粗糙的脚蹬儿。哈克跟在后面,有大岩石的那个石洞分出四个叉道口。孩子查看了三个道口,结果一无所获,在最靠近大石头的道口里,他们找到了一个小窝,里边有个铺着毯子的地铺,还有个旧吊篮,一块熏肉皮,两三块啃得干干净净的鸡骨头,可就是没钱箱。两个小家伙一遍又一遍地到处找,可还是没找到钱箱,于是汤姆说:
“他说是在十字下,你瞧,这不就是最靠近十字底下的地方吗?不可能藏在石头底下面吧,这下面一点缝隙也没有。”
他们又到四处找了一遍便灰心丧气地坐下来。哈克一个主意也说不出来,最后还是汤姆开了口:
“喂,哈克,这块石头的一面泥土上有脚印和蜡烛油,另一面却什么也没有。你想想,这是为什么呢?我跟你打赌钱就在石头下面,我要把它挖出来。”
“想法不错,汤姆!”哈克兴奋地说道。
汤姆立刻掏出正宗的巴罗刀,没挖到四英寸深就碰到了木头。
“嘿,哈克,听到木头的声音了吗?”
哈克也开始挖,不一会工夫,他们把露出的木板移走,这时出现了一个通往岩石下的天然裂口。汤姆举着蜡烛钻了进去。汤姆说他看不到裂口尽头处,想进去看看,于是弯着腰穿过裂口。路越来越窄,渐渐地往下通去。他先是右,然后是左,曲曲弯弯地沿着通道往前走,哈克跟在汤姆后面。后来汤姆进了一段弧形通道,不久就大声叫道:“老天爷啊,哈克,你看这是什么?”
是宝箱,千真万确,它藏在一个小石窟里,旁边有个空弹药桶,两只装在皮套里的枪,两三双旧皮鞋,一条皮带,另外还有些被水浸得湿漉漉的破烂东西。
“财宝终于找到了!”哈克边说,边用手抓起一把变色的钱币。“汤姆,这下我们发财了。”
“哈克,我总觉得我们会找到的,真难以令人相信,不过财宝确实到手了!喂,别傻呆在这儿,把它拖出去,我来试试看,能不能搬动。”
箱子重有五十磅。汤姆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提起来,可提着走却很吃力。
“我早就猜对了,”他说,“那天在闹鬼的房间里,他们拿箱子时,样子也是十分吃力,我看出来了,带来的这些小布袋子正好用上。”
钱很快被装进小袋子里,孩子们把它搬上去拿到十字岩石旁。
“我现在去拿枪和别的东西,”哈克说。
“别去拿,别动那些东西,我们以后当强盗会用得着那些东西,现在就放在那里。我们还要在那里聚会,痛饮一番,那可是个难得的好地方。”
“什么叫痛饮一番?”
“我也不知道,不过强盗们总是聚会痛饮,我们当然也要这样做。快走,哈克,我们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了,现在不早了,我也饿了,等到船上就可以吃东西,抽香烟。”
不久他俩出来后钻进了绿树林,警惕地观察四周,发现岸边没人,就开始上船吃起饭,抽起烟来。
太阳快接近地平线时,他们撑起船离岸而去,黄昏中汤姆沿岸边划了很长时间,边划边兴高采烈地和哈克聊天,天刚黑他俩就上了岸。
“哈克,”汤姆说,“我们把钱藏到寡妇家柴火棚的阁楼上,早上我就回来把钱过过数,然后两人分掉,再到林子里找个安全的地方把它放好。你呆在这儿别动,看着钱,我去把本尼·泰勒的小车子偷来,一会儿就回来。”
说完,他就消失了,不一会工夫他带着小车子回来,把两个小袋子先扔上车,然后再盖上些烂布,拖着“货物”就出发了。来到威尔斯曼家时,他俩停下来休息,之后正要动身时,威尔斯曼走出来说:
“喂,那是谁呀?”
“是我俩,哈克和汤姆·索亚。”
“好极了!孩子们跟我来,大家都在等你俩呢。快点,头里小跑,我来拉车,咦,怎么不像看上去的轻?装了砖头?还是什么破铜烂铁?”
“烂铁。”汤姆说
“我也觉得像,镇上的孩子就是喜欢东找西翻弄些破铜烂铁卖给翻砂厂,最多不过换六个子。要是干活的话,一般都能挣双倍的钱,可人就是这样的,不说了,快走吧,快点!”
两个孩子想知道为什么催他们快走。
“别问了,等到了寡妇家就知道了。”
哈克由于常被人诬陷,所以心有余悸地问道:
“琼斯先生,我们什么事也没干呀!”
威尔斯曼笑了。
“噢,我不知道,我的好孩子,哈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你跟寡妇不是好朋友吗?”
“是的,不管怎么说,她一直待我很好。”
“这就行了,那么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哈克反应慢,还没转过脑筋来就和汤姆一起被推进道格拉斯夫人家的客厅。琼斯先生把车停在门边后,也跟了进来。
客厅里灯火辉煌,村里有头有面的人物全都聚在这儿。他们是撒切尔一家、哈帕一家、罗杰斯一家、波莉姨妈、希德、玛丽、牧师、报馆撰稿人,还有很多别的人,大家全都衣着考究。寡妇热情地接待这两个孩子,这样的孩子谁见了都会伸出热情之手。他俩浑身是泥土和蜡烛油。波莉姨妈臊得满脸通红,皱着眉朝汤姆直摇头。这两个孩子可受了大罪。琼斯先生说:
“当时汤姆不在家,所以我就没再找他了,可偏巧在门口让我给碰上了。他和哈克在一起,这不,我就急急忙忙把他俩弄到这里。”
“你做得对,”寡妇说,“孩子们跟我来吧。”
她把两个孩子领到一间卧室,然后对他们说:
“你们洗个澡,换件衣服。这是两套新衣服,衬衣、袜子样样齐备。这是哈克的——不,用不着道谢,哈克,一套是琼斯先生拿来的,另一套是我拿来的。不过你们穿上会觉得合身的。穿上吧,我们等着——穿好就下来。”她说完走了出去。
第三十四章 黄金如山,富了汤姆与哈克
哈克说:“汤姆,要是弄到绳子,我们就可以滑下去,窗户离地面没有多高。”
“胡说,干吗要溜走呢?”
“是这样的,跟一大群人在一起怪不习惯的,受不了。汤姆,反正我不下去。”
“真是的,讨厌!其实下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根本不在乎,我会照应你的。”
希德来了。
“汤姆,”他说,“波莉姨妈一下午都在等你呐。玛丽为你准备好了礼服。大家都为你担心。喂,这不是蜡烛油和粘土吗?在你衣服上。”
“得了,希德先生,你少管闲事。他们今天为什么在这里大吃大喝呢?”
“这是寡妇家的宴会,她经常请客。这次是为了威尔斯曼和他儿子举行的,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喂,还想知道得更多吗?我可以告诉你。”
“嗯,是什么事?”
“什么事?老琼斯先生今晚有惊人的消息要告诉这里的人们。他在和姨妈谈这事时,被我听到了这个秘密,不过我想,现在这已算不上什么秘密了,人人都知道,寡妇也知道,但她却尽力掩饰。琼斯先生一定要哈克出席。你瞧,哈克不在场,他怎么能说出那个大秘密呢!”
“希德,是哪方面的秘密?”
“就是哈克跟踪强盗到寡妇家的那件事情。我想琼斯想利用此事来个一鸣惊人的举动,不过我敢打赌,他不会成功。”
希德笑了,心满意足地笑了。
“希德,是你把秘密泄露出去的吧!”
“得了,别管是谁干的,反正有人已说出了那个秘密,这就够了。”
“希德,全镇只有一个下流家伙会这么干,那就是你。你要是处在哈克的位置,你早就溜之大吉,根本不会向人报告强盗的消息。你只会干些卑鄙龌龊的事情,见不得干好事的人受表扬。好,赏你这个——‘不用道谢’,照寡妇的说法。”
汤姆一边说,一边打他耳光,连踢带推把他撵出门外。“好,赶快去向姨妈告状吧,只要你敢,明天就有你好受的。”
几分钟过后,寡妇家的客人都坐在了晚餐桌旁,十几个小孩也被安排在同一间房里的小餐桌旁规规矩矩地坐着,那时的习俗就是这样。过了一会后,琼斯先生作了简短的发言,他感谢寡妇为他和儿子举办此次宴请,但他又说还有个很谦虚的人——
他说了很多后,突然戏剧性地宣布这次历险中哈克也在场。人们显得很惊讶的样子,实际上是故作的。要是在平常遇上这样欢快的场面,人们听到秘密后会显得更加热闹的。
可是只有寡妇一人却表现出相当吃惊的样子。她一个劲地赞扬和感激哈克的所作所为,结果哈克几乎忘却了众目睽睽下穿新衣不自在的感觉。
寡妇说她打算收养哈克,让他上学受教育,一旦有钱就让他做点小买卖。汤姆终于有机会搭上了腔,他说:
“哈克不需要那个,他富了。”
听了这句可笑的话,在座的来宾为了面子都忍着没有笑出来,但场面却让人尴尬。汤姆打破了沉默。
“哈克有钱了,你们或许不相信,不过他真有了很多的钱。喂,你们别笑,我会让你们看到的,请稍等片刻吧。”
汤姆跑到门外,那些人彼此迷惑不解,好奇地看着,再问哈克,他此时却张口结舌。
“希德,汤姆得了什么病?”波莉姨妈问道,“他呀——真是的,从来猜不透他,我从来没有——”
她还没说完,只见汤姆吃力地背着口袋走进来。他把黄色金币倒在桌上说:
“你们看呀!我刚才怎么说的?一半是哈克的,一半是我的!”
这一下使在座的人全都大吃一惊。大家只是瞪眼盯着桌上,一时没有人说话。接着大家一致要求汤姆说出原委。汤姆满口答应,于是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虽然话很长,但大家却听得津津有味,没有一个人插话打断他的叙述。
汤姆讲完后,琼斯先生说:
“我原以为今天我会让大家大吃一惊,可是听了汤姆的叙述,我承认我的根本不算什么了。”
钱被过了数,总共有一万二千块美元。尽管在座的人当中,有的家产不止这个数,可是一次见过这么多钱却还是头一回。
第三十五章 受人尊敬的哈克与“强盗”为伍
汤姆和哈克两人意外地发了横财,这下轰动了圣彼得堡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镇。读者读到这里可以松口气了。钱数多不说,又全是现金,真让人难以置信。到处的人们都在谈论此事,对他表示羡慕,称赞不已,后来有人因为过份激动,结果被弄得神魂颠倒。现在,圣彼得堡镇上每间闹鬼的屋子都被掘地三尺,木板被一块块拆掉,为的是找财宝——而且这一切全是大人们的所为,其中一部分人干得十分起劲和认真。汤姆和哈克两人无论走到哪里,人们都巴结他俩,有的表示羡慕,有的睁大眼睛观看。两个孩子记不得以前他们说话在人们心目中是否有份量,再现在大不一样。他们无论说什么,人们都看得很宝贵,到处重复他俩的话。就连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认为意义重大。显然,他俩已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的资格,更有甚者,有人收集了他俩过去的资料,说以前他俩就超凡不俗。村里的报纸还刊登了两个小孩的小传。
道格拉斯寡妇把哈克的钱拿出去按六分利息放债,波莉姨妈委托撒切尔法官以同样利息把汤姆的钱也拿出去放债。现在每个孩子都有一笔数目惊人的收入。平常日子以及半数的星期日,他俩每天都有一块大洋的收入。这笔钱相当一个牧师的全年收入——不,准确地说,牧师拿不到那些,只是上面先给他们开张空头支票而已。那时,生活费用低,1元2角5分钱就够一个孩子上学、膳宿的费用,连穿衣、洗澡等都包括在内。
撒切尔法官十分器重汤姆,他说汤姆绝不是个平庸的孩子,否则他不会救出他的女儿。听到贝基悄悄地告诉他,汤姆在校曾替她受过,挨过鞭笞时,法官显然被感动了。她请求父亲原谅汤姆。汤姆撒了个大谎主要是为了替她挨鞭笞,法官情绪激动,大声说,那个谎是高尚的,它是慷慨、宽宏大量的谎话。它完全有资格,昂首阔步,永垂青史,与华盛顿那句曾大受赞扬的关于斧头的老实话①争光!贝基见父亲踏着地板,跺着脚说这句话时显得十分伟大了不起,她以前从没见过父亲是这个样子。她直接跑去找到汤姆,把这事告诉了他。
①据说华盛顿总统小时候用父亲给他的小斧子曾把一棵樱桃树砍掉,当父亲追问时,他不怕受罚,诚实地承认了自己的过错。 撒切尔法官希望汤姆以后成为一名大律师或是著名的军人。他说他打算安排汤姆进国家军事学院,然后再到最好的法学院接受教育,这样将来随便当律师、做军人或是身兼两职都行。
哈克·费恩有了钱,又归道格拉斯寡妇监护,这样他踏入了社交圈子——不对,他是被拖进去,被扔进去的——于是他苦不堪言。寡妇的佣人帮他又梳又刷,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每晚又为他换上冷冰冰的床单。哈克想在上面找个小黑点按在心口做朋友都找不到。他吃饭得用刀叉,还要使餐巾、杯子和碟子;他又得念书,上教堂。说话枯燥无味没关系,但谈吐要斯文,他无论走到那里,文明都束缚着他的手脚。
就这样,他硬着头皮忍受着,过了三个星期。突然有一天他不见了。寡妇急得要命,四处去找他,找了整整有两天两夜。众人们也十分关注此事,他们到处搜索,有的还到河里去打捞。第三天一大早,汤姆挺聪明,在破旧的屠宰场后面的几只旧空桶中找人,结果在一只空桶中发现了哈克,他就在这过夜。哈克刚吃完早饭,吃的全是偷来的剩饭菜。他抽着烟斗,正舒服地躺在那里休息。他邋遢不堪,蓬头垢面,穿着往日快快活活时那套有趣的烂衣服。汤姆把他撵出来,告诉他已惹了麻烦,要他快回家。哈克脸上悠然自得的神情消失了,马上呈现出一脸的愁相。他说:
“汤姆,别提那事了,我已经试过了,那没有用,没用,汤姆。那种生活不适合我过,我不习惯。寡妇待我好,够处,可是我受不了那一套。她每天早晨叫我按时起床;她叫我洗脸;他们还给我使劲地梳;她不让我在柴棚里睡觉。汤姆,我得穿那种倒霉的衣服,紧绷绷的,有点不透气。衣服很漂亮,弄得我站也不是,坐也不行,更不能到处打滚。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到过别人家的地窖里,也许有许多年了。我还得去做礼拜,弄得浑身是汗——我恨那些一文不值的布道辞!在那里我既不能捉苍蝇,也不能嚼口香糖,星期日整天不能赤脚。吃饭、上床睡觉、起床等寡妇都要按铃,总而言之,一切都井然有序,真让人受不了。”
“不过,哈克,大家都是这样的。”
“汤姆,你说得没错,不过我不是大家,我受不了,捆得那样紧真让人受不了。还有,不费劲就能搞到吃的东西,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就是要钓鱼也得先征求寡妇的同意,去游个泳也得先问问她,真他妈的,干什么事都要先问她才行。说话也得斯文,真不习惯——我只好跑到阁楼顶上胡乱放它一通,这样嘴里才有滋味,否则真不如死了算,汤姆。寡妇不让我抽烟,不让我在人前大声讲话,或大喊大叫,还不许我伸懒腰,抓痒痒——”(接着他显得十分烦躁和委屈的样子。)
“还有呢,她整天祈祷个没完!我从来也没见过她这样的女人。
我得溜走,汤姆——不溜不行呀,况且,学校快要开学了,不跑就得上学,那怎么能受得了呢。汤姆?喂,汤姆,发了横财并不像人们说得那样是个非常愉快的事情。发财简直就是发愁,受罪,最后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这儿的衣服我穿合适,在桶里睡觉也不错,我再不打算离开这儿。汤姆,要不是那些钱,我根本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情,现在,你把我那份钱也拿去,偶尔给我毛把钱用就行了,不要常给,因为我觉得容易得到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大价值。请你到寡妇那儿为我告辞吧。”
“噢,哈克,你知道,我不能这样做,这不太好。你如果稍微多试几天,就会喜欢那种生活的。”
“喜欢那种生活——就像喜欢很长时间坐在热炉子上一样。我不干,汤姆,我不要当富人,也不想住在那闷热倒霉的房子里。我喜欢森林、河流、那些大桶,我决不离开这些东西。真是倒霉,刚弄了几条枪,找到了山洞,准备去当强盗,却偏偏碰上了这种事情,真让人扫兴。”
汤姆瞅到了机会——
“喂,哈克,富了也能当强盗啊。”
“真的吗?你说话当真,汤姆?”
“当然当真,就像我人坐在这儿一样,千真万确。不过,我们不接受不体面的人入伙,哈克。”
哈克的高兴劲被一下子打消了。
“不让我入伙,汤姆?你不是让我当过海盗吗?”
“是让你当过,不过这跟入伙没什么关系,总的说来,强盗比海盗格调要高。在许多国家,强盗算是上流人当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类的人。”
“汤姆,你一直对我很好,不是吗?你不会不让我入伍,对吧,汤姆?不会不让我入伍吧,汤姆,是不是?”
“哈克,我不愿不让你入伍,也不想那么干,不过要是让你进来,别人会怎么说呢?他们会不屑一顾地说:瞧汤姆·索亚那帮乌合之众,全是些低贱的人。这是指你的,哈克。你不会喜欢他们这么说你,我也不喜欢。”
哈克沉默了一会,思想上在作激烈的斗争。最后他开了腔:
“得,我再回到寡妇家里应付上一个月,看能不能适应那种生活,不过汤姆,你会让我入伍,对吧?”
“好吧,哈克,一言为定!走,老伙计,我去跟寡妇讲,让她对你要求松一些。”
“你答应了,汤姆?你答应了,这太好了。在些难事上,她要是能宽容一些,我就可以背地里抽烟、诅咒。要么挺过去,要么完蛋拉倒。你打算什么时候结伙当强盗?”
“噢,这就干。把孩子们集中起来,也许今晚就举行入伙仪式。”
“举行什么?”
“举行入伙仪式。”
“什么叫入伙仪式?”
“就是发誓互相帮忙,永不泄密。就是被剁成肉酱也不能泄密。如果有人伤害了你,就把他和他全家统统干掉,一个不留。”
“这真好玩,真有意思,汤姆。”
“对,我想是好玩。发誓仪式得在半夜举行,要选在最偏僻、最恐怖的地方干。闹鬼的房子最好,可现在全被拆了。”
“半夜时分干还是不错的,汤姆。”
“对。还要对棺材发誓,咬破指头签名呐。”
“这才真有点像样呢!这比当海盗要强一万倍。汤姆,我到死都跟着寡妇在一起了。我要是始终能成为一名响当当的强盗,人人都会谈到我,那么,我想,她会为自己把我从困境中解救出来而自豪。”
结束语
故事至此结束。因为这确实是个儿童的故事,所以写到这里必须搁笔,再写下去就得涉及到成人时期。写成人的故事,作者很清楚写到结婚成家就算了事,但是写青少年则得见好就收。
本书中的人物有许多仍然健在,过着富裕快乐的生活。有朝一日再来续写这个故事,看看原来书中的小孩子们长大后做什么,这也许是件值得做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明智的做法就是现在不要越俎代庖。
这本书看过两遍,充满童趣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