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GPG所在国的选举由财团控制是错误的

1. 美国的民主党平均每次募捐都只有共和党的1/2-2/3,一样当选,说明靠钱并不是绝定性的。

2。美国禁止公司和银行捐款,只能个人捐款.

3。美国限定了个人一年累计政治性捐款的上限。以前“软钱”是没有办法限制的,这种“软钱”不是捐献给候选人,而是组织一些人帮助他竞选,组织,做广告等等,这些虽然不是直接的货币,但是有相同的效果。但后来2002年美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来限制个人或者公司对候选人的这种“软钱”。

4。美国限定个人一年累计给一个候选人的政治性捐款的上限更低。

5。美国的各党选举能获胜的选区相当固定,宣传不宣传关系不大,老百姓的价值观很稳定,双方争夺的主要就很少的几个州,其他绝大部分州根本就几乎没有变化, 这说明民意和宣传的关系不大,完全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6。另外选举需要多少钱呢?就说上次布什的总统选举为例两党一共花了40亿美元,总统是每四年一次,也就是每年10亿,美国人口一共约3亿,人均才3.5美元不到,这对于美国人均约3.5万美元的GDP来讲才占万分之一,这个数目高吗?

7.美国的党是开放的,任何人都能自由组党,任何人都能去募捐选(阿)举经费,所以说要能募捐来钱,靠的还是民众的支持率.

8.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入退党完全自由,没有任何党和党外人员可以阻挡,也就是说美国的两党完全是两群想法相近的人而已,根本不是什么中国人理解的那种严密的组织。党完全是一群政治积极分子而已。党内推举候选人也竞争激烈,就像在一群积极分子中进行较小范围的选举一样,那种由某集团内定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因为它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参加。

9.为了排除干扰,美国甚至禁止任何人在政府和公司里谈论选举和捐款的事情,这类事情在美国是犯法行为。

10.另外“财团”这个词的翻译也有问题,这个词本身仅仅指出钱的个人所属的团体,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富人俱乐部的意思,因为这些所谓的财团包括这样的组织:比如各种类型的工会,伐木工人工会,汽车业工人工会,电气工程师工会,教师联盟,律师团体,小麦种植者组织,临时工联盟等等这些也都叫做“财团”,和是不是富人根本没有关系,并且这些组织仅仅能够号召大家捐款,不能组织捐款,更没有对其成员的任何捐款强制性,不加解释的翻译为“财团”是某党有益的歪曲和误导。

11.美国不管如何花钱最终都要普通老百姓通过选票批准才可能当选,我们官僚不需要我们的选票批准,和皇帝制度一样。至于这个皇帝花不花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中国的党花费在对自己的宣传上的费用远远高于美国的选举,整个d控制的媒体全都是d的宣传机器。

为了防止选举时候的贿选:
1,选票必须本人到投票站去领取,填写,投票,因为如果允许人代的话,就有可能贿选.
2,在填写的时候不允许除填写人以外的人在场。
3,填写完后选票必须折叠,直到投到投票箱之前不允任何人在能看到选票的填写结果。

我们村的在伟大党的领导下的人民选举是这样的,村里的办事员把选票给我拿来,叫我在上面添上他说的名字,并且说每填一张选票给我40元钱,我们家有4个有选民资格的人,说我可以填四张选票,共给我160元钱,我说可不可以填其他人的名字,她说今天不可以,可以改天到村里面的专门地点填写,我说在什么地方,他说不知道,我问在什么时候,他说不知道,他还说,要是改天填写的话,就一分钱也没有了.

中国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教育经费700亿/年.正好是公款吃喝的一个零头。
公车消费3986亿元 。
公款出境旅游2400亿元,

此外,常识普及:
美国竞选公职的候选人一般靠四种资金来源:(1) 公民直接捐款;(2) 竞选人所属的政党;(3) 利益集团,它们往往采取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的形式;(4) 候选人自己及其家人的资产。自从1970年代以来,有些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还有第五种资金来源,即政府公共经费。
其中第一个就不用说了来自于个人,(2) 竞选人所属的政党,这个也就是这个候选人所属的政党捐助给该候选人的,但是这里必须注意,美国的两大政党的候选人都是党员直接投票产生的,不是党魁任命的,而且美国的政党是开放的政党,进出自由,几乎没有限制,今天可以入党,明天就可以退党,并且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你,并且你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党,完全没有人管你,完全出自于你的政治热情,并且政党的钱也是被监控的,只能来自于个人的捐助,并且都有登记,和我们的党费很相似,当然你也可以多交一点,但是这个是有登记的,并且一样受个人一年累计捐款数量限制,(3) 利益集团,它们往往采取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的形式;这个其实也就是经常说的财团,但是必须注意,这个利益团体是包括像,临时工联合会之类的团体,并不是有钱人俱乐部的意思,而且现在最新的限制竞选资金的法案规定只有受到严密监控的两党的政治行动委员会才有资格给他的候选人提供资金捐助,而且这个行动委员会资金管理严密,并且资金捐助者仍然是个人,并且一样是受个人一年累计捐款数量限制。
也就是说,这三个来源其实归根到底都是个人捐助,并且受到个人一年累计政治行捐款数量限制。
至于第四个自己的钱,这个更无可厚非,只能说这个人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热情,美国倒确实有的是这样的人放着现成的很多的钱不去挣,而热心于工资一般的公共事业。

[ 本帖最后由 asasaass 于 2007-3-9 11:45 编辑 ]

这样的民主选举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看看某党40年代的言论能使人大悟
比如“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5000年封建帝制,根基太深……

不谈国事,切记切记

……被警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