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恋爱!——中国特有的现象

不许恋爱!——中国特有的现象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这是匈牙利伟大诗人裴多菲的名句。但是,在1960-70年代的中国,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句却连提都不许提。因为,按照当时官方的观点,爱情和自由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而宣扬生命可贵则是贪生怕死的表现。
中国人当中最厌恶爱情的大概是毛泽东和江青。他们都认为,谈情说爱是“资产阶级的东西”(见《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江青年轻时候在上海当演员的时候,以五角恋爱而闻名。难道这就是“无产阶级的东西”吗?
赵数理的短篇小说《小二黑结婚》(写与1943年)和巴金的小说《激流三部曲》(写于1933-1940年),都描写了婚姻不自主给年轻人带来的痛苦。《激流三部曲》描写了包办婚姻给青年男女造成的痛苦。而小二黑的故事本来是一个悲剧。小二黑的原型是一个民兵队长,由于跟本村的一个姑娘恋爱,被村民当作“流氓”打死了。作者赵数理把这个故事写成了喜剧。想不到到了1960-1970年代,中国人的爱情观又倒退到了封建时代。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在中国,“爱情”这个词连提都不许提,爱情成了贬义词,爱情小说被称为黄色小说,爱情歌曲被称为黄色歌曲,美女图画被称为黄画,恋爱的人被看作“流氓”,“腐化堕落分子”,被当作敌人一样对待!
作家梁晓声在自传体的长篇小说《一个红卫兵的自白》中讲到这样一个故事:一对男女红卫兵在下乡以前就开始恋爱,双方的父母也同意了他们的爱情,并嘱咐他们下乡以后,适当的时候就结婚(因为他们的父母知道,孩子们下乡以后就可能再也不会返回城市了)。一对恋人下乡到了一个农场。尽管他们偷偷地幽会,仍然被人发现了。于是他们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并被所有的知青当作坏人而加以歧视。姑娘在绝望中跳楼自杀未成,成了废人。小伙子变成了沉默寡言的人。一个来自北京的女知青知道了小伙子的悲惨遭遇,对他表示同情。于是两人互相传递纸条向对方表示安慰和感激。不久,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也仅仅是同情和感激的关系)被人发现了。在领导者的反复的“思想工作”之后,姑娘被迫揭发了小伙子“引诱”她的经历。小伙子再次受到严厉的批评。小伙子愤怒地用斧子杀死了姑娘,之后,他被判了死刑。
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在文革后期(1970年代),在公共场所,20来岁的男女青年不敢在一起,如果在一起,就可能被警察抓起来,罪名就是“搞对象”。
在1980年代初期的《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含泪的笑》中讲到了这样的事情:在文革后期,一个小伙子练习写小说,其中有恋爱的情节,被人发现,于是小伙子被打成了“反革命”,并且被投入了监狱,罪名是“写黄色小说”。不久以后,四人帮倒台了,小伙子被释放了,但是他仍然戴着“反革命”的帽子。年轻人要求摘帽。公安机关拿不定主意,最后请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来裁判:爱情小说是不是黄色小说?
甚至在四人帮倒台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作家们还不敢描写爱情。以至老作家夏衍曾经在一篇公开发言中鼓励大家描写爱情。后来,作家刘心武写了一篇中篇小说《爱情的位置》,发表后引起了轰动。
当中国人讨论“文艺作品该不该描写爱情”的时候,他们当中也许有不少人并不知道:在大约200年前,欧洲人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并且得出了肯定的结论。
大约在1980年,《大众电影》杂志在封底刊登了英国电影《水晶鞋与玫瑰花》的一副剧照,是男女主人公接吻的镜头。于是又引来了一场争论。有不少读者反对刊登这样的剧照,但是多数读者赞成。
不久,我国的电影里出现了接吻的镜头。于是人们又开始讨论:中国的电影里该不该出现接吻的镜头?反对者说,接吻是西方人的风俗,不符合我们民族的习惯。
到了1990年代,接吻在中国电影和中国人的生活中都已经成为很平常的事情,媒体也不再讨论该不该接吻的问题(现在在网上还有争论)。同时,裸体镜头也开始出现在中国电影里。于是人们又开始讨论“电影里该不该有裸体镜头?”。
在1980年代,中国的中央电视台讨论过“中学生该不该恋爱”。到了1990年代,中央电视台不再讨论这个问题,而是公开告诉中学生们:恋爱是正当的。
但是,反对“早恋”的声音在中国的媒体上始终未曾消失!
大约两年前,有媒体报道,一个学习优秀的女中学生与异地的一位男生相爱了。她的父母和她所在的学校的领导者向小伙子施加压力,拆散了这一对恋人。姑娘从此变得失魂落魄,学习成绩下降,不得不离开学校,回到农村的老家。一桩美好的爱情被毁灭了,一个优秀的女孩子的一生被毁灭了!而报道这件事情的记者居然还指责那位姑娘有错误!中国人哪!中国的记者呀!

现在有的学校规定,学生恋爱,发现一次罚款十元。有的学校规定,女生一旦不是处女,立即开除。有的学校限制男女同学之间说话(呜呜!)。更有甚者,有的学校在教室和学生宿舍里安装摄像头以监视学生,美其名曰“便于管理”。“管理”什么?是想偷看人家接吻吧?
最近又有报道,一个男学生在宿舍里枕在女朋友的腿上睡觉,因而被开除。一个女教师当众念一个女学生的情书,女学生被迫自杀。
几年前,一位中专男生与一个女中学生恋爱,导致男生学习成绩下降甚至离家出走。男生的母亲把该女生的父母告上法庭,告对方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女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结果败诉。难道家长的责任就是禁止自己的孩子恋爱?而有些媒体居然对这个不分是非、不讲道理的泼妇般的母亲充满了同情!
做个中国人也真不容易,连谈恋爱也像作贼一样,不能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地做。然而,到了1990年代,中学生和大学生们开始在校园里公开接吻了。
在1980年代,人们(包括中学生)还在讨论“中学生该不该谈恋爱”。而在现在,少男少女成双成对地在大街上招摇,年长的人们也只好默认这“既成事实”了。
做个中国人也真不容易。青少年不容易,老年人也不容易。在若干年前,老年人再婚还往往招来非议。
有一次,一位中年女士在电视上发言说:“现在连小学生都谈恋爱了,真恐怖!”
由此我想到,也许不久以后,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也要谈恋爱了,到那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士惊叹“恐怖!”
我想,未成年人的恋爱与成年人的恋爱恐怕有很大的不同。年龄越小,心理上与成年人的差异越大。中学生的恋爱不同于成人的恋爱,小学生的恋爱又不同于中学生的恋爱。未成年人的恋爱,也许在很大程度上更像是友谊,而不是成年人所理解的那种爱情。
反对早恋的宣传开始于1960年代。这跟中国的人口政策有关。在1960年代以前,中国政府不限制生育。到了1960年代,为了控制人口,中国政府开始宣传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晚恋。
反对早恋的重要理由是:年轻人应该把主要经历用于工作和学习上。其实,多大年龄的人不应该把主要经历用于工作和学习上呢?中年人不应该把主要经历用于工作和学习上吗?老年人不应该把主要经历用于工作和学习上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活到老,学到老,工作到老;生命不熄,冲锋不止… …请问:“革命者”到什么时候才应该把主要经历用于恋爱上呢?总不能到阴间去恋爱吧?

人们经常说,青少年不懂得爱情。我们成年人就都懂得爱情吗?
大约是去年吧,央视《第二起跑线》栏目专门讨论了中学生恋爱的问题。一位从事青少年工作的专家说,外国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早恋。有一次他与来访的美国人士谈起早恋的问题,翻译员不知道“早恋”一词怎样译成英语。虽经一再解释,美国人也始终不明白。一位中学女教师说得更精辟。她说:“什么是早恋?只有当学生自己认为是早恋的时候,才是早恋。”这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
最后,我用马克思青年时代的诗句作为本文的结束:
假如我有最雄辩的口才,
假如我有最洪亮的嗓音,
我要大声宣布:
爱情永远存在!
2005-10-2

楼上说中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