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青——被流氓侮辱过的称呼

转帖者言:话说英人约翰逊博士(第一本英语词典的编写者)有一句名言:爱国主义是流氓恶棍最后的庇护所。我认为,中国左愤不足道(他们多是形左实右,嘴上常挂的奸淫掳掠,种族灭绝在国外是右翼的口号),偶是中国右愤。
愤青——被流氓侮辱过的称呼!
我想,我是崇敬愤青的。
我以为“愤青”是“愤怒青年”的缩写。一个青年能为正义的东西愤怒,说明他有血性、有勇气、有人性、有理智。我不是愤青,扪心自问,我也不配当愤青。其实很多很多号称愤青的人都不配当愤青。——写这个题目,我不是针对哪一个自谓的抗日“愤青”的人,问哪个具体的人配不配,我只是请大家都像我一样自问一下:你会愤怒吗?你配当愤青吗?请那些还算有头脑的人不要现在就开始酝酿反驳或者诟骂我的语词,请你们看完这些文字。(另外,我下面大部分观点都在以往的帖子中有叙述,如果早就知道的,或者不屑看的,则不必耽误时间了。)
我最佩服五四时期的爱国愤青,他们敢于愤怒,敢于牺牲。然而,可能让很多人不解:想当年,中国有很多愚昧麻木的老百姓,比如阿Q,比如闰土,比如祥林嫂,比如看外国人杀中国人而高呼万岁的看客,而且,当时正是八国联军进北京、火烧圆明园、甲午海战马关条约割台弯给日本等等侵略事件刚刚发生不久,并且五四运动的直接起因就是“反动政府”要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但,但,但,但是,和今天所谓反日“愤青”不同的是,五四的愤青们没有呼吁那些“麻木”的民众去“抵制日货”,去“抵制洋货”,他们走上街头,他们抗议的是当时的卖国政府和官员。所以,他们火烧的是赵家楼、打的是卖国的腐败的官员,恰恰不是烧老百姓的外国货,骂买日本货的老百姓!
因为殴打了腐败的政府官员,这些愤青被捕了。而今天那些所谓反日“愤青”,他们在网上要操尽日本女人、杀光日本男人,但他们一直并不敢有什么“越轨”行为,过激行为。
而当有一天,终于能够把这“杀光操尽”的激情化做一次行动,可以超越法律的禁锢——比如以抵制日货为名的“非法集会游行”(要是民工为了要工钱搞一次这样的游行试试!)、打了砸了日本的店铺(要是为了被强拆民房的市民砸了乡政府门牌试试!)——却不用受到什么制裁,还落得一个英雄、爱国的名分,这是何等的刺激和安全,这是何等令人兴奋而浪漫划算!——所以,他们游行了,他们大骂日本了,他们砸日本店铺了,他们愿意当愤青了。所谓的反日愤青,大抵如此。
这些号称抵制日货的“愤青”真的敢无畏地抵制日货吗?不,不是的。他们坐视官员用日本车、官府用日本货,却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只让百姓不去日本餐馆,我不禁想起一个叫做《卖柑者言》的寓言的反诘:你坐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高官不管,却来管我们这些卖橘子的!须知,那些政府的日本高级轿车,正是用纳税人的钱购买的,而这些纳税人,包括你,包括我,包括那些反日“愤青”,——而这些愤青在叫喊抵制日货、要操支持买日货的人的妈。
——你们配当愤青吗?你们敢象五四愤青砸腐败官员的府邸那样砸官员的日本轿车吗?你不敢,你不配,请你不要再侮辱愤青这个名字。
愤青,或者因之衍生的“愤中”、乃至“愤老”,只要能真的为不公平而愤怒,我都很赞赏。我赞赏彭湃,这是一个愤青,广东奇男儿,本是富公子,毁家救千家,舍身为万众。我赞赏黄花岗烈士,我赞赏张志新,我赞赏遇罗克,他们都是愤青(或者愤中)。有人问,你怎么不赞赏抗日勇士啊,你是不是亲日啊。我早就不止一次地说过,我恨日本,我和日本有国仇家恨。我仇日,但我更恨恶。我赞赏张自忠(愤中),我赞赏王二小(愤小),但是,我知道,他们首先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汉,然后才是抗日英雄,张自忠他恨日本人,他同样恨那些残害百姓的行为。张自忠的救命恩人、一个抗日军官、因为奸污一个农村少女,被张将军断然枪毙!
记住,所有“恶”的本质是一样的,真正的愤青,他们有血性冲上去抵制日货,他们同样有血性冲上去抵制腐败等不公平。
——你们有吗?你们配以一个愤青的身份和黄花岗烈士、张志新这样的愤青相提并论吗?配和疾恶如仇的张自忠并列愤青队伍吗?你们没有,不要再侮辱愤青这个词语了。
2005年4月9日是星期六,那天下午我提着个篮子到菜市场,接到北京一个网友的短信,说她正在看反日游行呢。我告诉她:我正在看一些城管打小贩。——其实不是打,现在执法机关文明多了,只是进行撵逐、推搡、没收秤或车钥匙。一个小贩的老婆死死抓住秤求他们放手,她说:“爹,俺叫你们爹还不行吗?俺干一天也挣不来个秤钱啊!”
但城管把她推扯开。围观的很多人,没有一个愤青愤中或愤老愤小出来喊一声:“抗议不文明执法!”没有,没有从天而降的愤青,这时我想起鲁提辖。——鲁提辖是个真正的愤青。
而我不是,我不是愤青愤中或愤老。在城管给小贩当爹的时候,我正提溜着菜篮子为1毛钱和另外的小贩讨价还价。我怎么敢配称愤青呢!——我只是不知道,那些反日游行的“愤青”,看到这些不公平,还会不会象喊抵制日货那样有血性。
——你们会为城管打人愤怒吗?会为此游行吗?不,小贩的哭喊在你们那里太微弱了,没有反日爱国那样冠冕堂皇。你们和我一样,不配当愤青。
我知道一个愤青(或者愤中),这个故事是从网上看到的:一个四川的农民,在带小女儿赶集的时候,不小心让一个人贩子把女儿拐到了山西太原。这个人贩子并没有象其他人贩子一样把小女孩卖掉,而是很残忍地生生砸断了小女孩的双脚,然后,将小女孩拖到大街上,用这种触目惊心的人为伤残来吸引人们同情的施舍,人贩子的目的达到了,然而可怜的小女孩从此失去了宝贵的双腿。后来,民警查出了真相,便将人贩子先收审起来,此时的小女孩已经被这个人贩子折磨得不成人样。小女孩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悲愤的父亲拿起四川人砍柴用的弯刀上路了。小女孩的父亲见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儿,再看女儿那活生生被弄断的双腿,顿时号啕大哭。小女孩的父亲又见了人贩子,趁民警没注意,拿出弯刀朝人贩子的双腿一阵乱砍……人贩子被砍成重伤,而小女孩的父亲,也因为故意伤害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了死刑。
这个故事每读一次,我的眼泪就往外涌,我感到窒息,为这个残酷的社会和导致残酷的秩序。 这个伟大而勇敢的父亲大概算是愤青或愤中了,他被判了死刑,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有血性的、别的愤青为他呼喊。同样在四川,另一个女孩就更不幸了,她叫李思怡,她三岁,她活活饿死在闹市家中,她没有父亲,没有一个愤青或愤中为她报仇,不允许她的有不良行为的母亲照顾她而导致她死亡的警察只因为玩忽职守判刑3年和2年。在互联网上有很多人为李思怡绝食,这些行为无疑是可敬的愤青行为,但他们只是网友,是马甲,他们,是愤怒的ID 而已。请记住,李思怡是2003年SIX月FOUR日开始挨饿而死的。而SIX月FOUR日是个不能上论坛的日子。据说因为那个日子,曾经有过一些愤青。但2003年的SIX月FOUR日,三岁的李思怡开始惊恐地、孤单地、哭泣地进入死亡,已经没有愤青了。
是的,你会有一万个理由,你告诉我,抵制日货和反腐败是不矛盾的;你会讽刺我把抗日和反腐败联系起来。但在我看来,它们是不矛盾的,是一致的,真正的愤青,看到发生在身边的不公平的事情都会热血上涌,舍我其谁。但你们没有。我佩服韩国的愤青,他们对日本很有血性,但是,如果他们的总统、前总统包括总统们的儿子胆敢贪污受贿渎职腐败,他们一样会热血上涌,不信你在汉城大街上用名牌轿车故意撞死一个老百姓给我看看!我很佩服韩国政府不制裁愤青,不遏抑愤怒。——原来他们有真正愤青生长的土壤。
在批判美帝国主义的时候,我们经常说他们发动海外战争试图转移民众对国内经济窘迫的注意力,那么,在那些抵制日货的英雄举动中,吸引了多少别的注意力,宣泄了多少拥塞之气。在爱国的名义下,多少腐败在公行。
其实,我不苟同网上和所谓愤青这样宣传抵制日货,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不相信他们说的理由。 他们说,中国几天不买日货,日本经济就垮台;他们说,国产商品虽然有很多假的、伪劣的、有毒的,但要我们支持才能振兴;他们说,可以买替代品,美国的、韩国的、欧洲的,不和我们为敌的;他们说,抵制日货成功了,日本垮台了,中国就发达了。
我不信,告诉你,我不信。
在二战结束到中日邦交几十年,日本没有依靠往中国倾销商品,日本崛起了;你们这样爱国,包括我,天天都要购买国产的商品,可是,那些富裕的商人仍然一再地卖给我们假奶粉、注水肉、长毛月饼、有毒火腿,爱国的热情没有感动他们,我们振兴的、哺育的是黑心的、坑害同胞的人,现在他们可能正坐在代表或者委员的位置上讨论砍哪一片原始森林。
激动的反日愤青、别有用心的反日宣传,把振兴中国的出路选择为抵制日货,把中国前进的主要障碍认为是日本商品,这是错误而危险的。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就在于反省自身,在于自强,在于把我们的愤怒用来清除国家的蛆虫。没有一个病国,能靠排外强大;只有一个规律,内弱必遭外侮。
你会告诉我,只要我们团结起来抵制日货,国家明天就会更好。哦,我宁愿相信你,相信在你们抵制日货的真诚中,中国腐败分子不见了,贫富悬殊消失了,人大代表或其家人不在随便欺杀老百姓了,这我都相信,可是,谁为那些孙志刚李思怡报仇,谁为那些为要工钱被活活打死打残的民工伸冤,谁为那些因为房屋拆迁而自杀的老实巴交的百姓补偿,他们白白死了,他们是改革进程中必须付出的阵痛,是不是?告诉我,是不是。
愤青们,我愿意你们是真正的愤青,为他们愤怒,为他们有血性。但你们不是,算了吧,不要再自称愤青了,你们侮辱了“愤怒”这个词语。

??论愤青的自我修养
愤青,历来总是吸引人眼球的一群。写这篇东西,其实与题目并无多大吻合,因为是写愤青,语言、思维的混乱难免,只博一笑。目的在于,一来感谢愤青们在丰富社会内涵、精神文明建设上的卓越成就,二来感谢伊们在推动中国历史前行上的业绩,确无不恭之意。实际上,对伊们,俺心甚向往之,虽然也曾试图挤入这个阵营,终觉不够标准,也就作罢了。
愤青大致可分为三类,按照近代林奈对动植物的分类标准,分别是左、中、右三派,按现代分类标准,应该是鹰派、鸽派,走中间路线的,有一点变态,是温和派。大致上,鹰派可以孔老先生、曹操、刘邦之流为代表,讲究行为效果,标准是终于能够危害国家和人民了;鸽派可以传说中的杜康、神农氏等为代表,彬彬有礼,和蔼可亲,洁身自好,童叟无欺,满腔怒火只发泄到植物们、动物们身上,讲究行为准则;温和派,则以阮稽、刘伶等人较为出名,讲究行为艺术,行为特征以自虐而闻名,据说是中国有记录的第二早的裸奔者,第一应属远古的XX氏,但书上只记载了他发现植物纤维和动物纤维新用途发明衣服以后的情况,裸奔只是从意淫中得来,但应属严谨的事实。样式艺术,结构科学,个性多样,接近高贵,有扎实的文化艺术根基,懂得借风而翔,且总有一个道理的原则栓绑,收放自如,不易丧失自我。
实则不然,阮稽、刘伶、嵇康们表面有裸体纵酒、裸体狂奔等癖好,佯狂佯傻只是一种无赖和无奈的策略,苟存性命于乱世,好像有点戏弄更大的流氓,保留革命火种的意思,并不是幻灭的问题。阮稽在去世前,就曾给其儿子留言,大意是劝其入世,暴露了积极的一面。孔老先生、曹操、刘邦等人,则隐藏较深,坚持以忧国忧民为幌子,从行为学角度,不易觉察其愤青本色,这是愤青的一种至高境界了。可能他们也在感叹,“我为那些对我无动于衷的人感动,那需要多大的毅力和耐性。”从这一点看,伊们不是流氓,只能是现实的或潜在的。因为,流氓是解决不了流氓的,只有愤青的无赖技巧才能解决流氓。
因此看来,愤青的历史是悠久的。严复认为:“盖人之由散入群,原为安利,其始正与禽兽下生等耳,初非由感通而立也。夫既以群为安利,则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俺一直奇怪的是,照此理论,愤青应该是被进化所淘汰和灭绝的,但事实是相反的,绵绵不绝。愤青的产生与存在,应该是有其合理性的。作为一种群体结社的动物,要有社会分工,只有保证群体的生存,才可能有个体的生存。每一个人都与他人发生着联系,不管是显性的、隐性的;近旁的,远方的;物质的,精神的;平凡的,神秘的,等等,又产生比较,有正常人存在,才能反映出愤青的存在,唯有如此,生物才是有多样性的,种群才能和谐。十年前,俺在Y大学就读,那地方用D网友的话,校园在海边,西边有山,东边有海,分开两脚,同时身处亚欧板块前缘和太平洋板块的延伸,潮后平整细腻的沙滩上,经常有成串脚印沿着弧形海湾延伸,消失在水天际,宛若生命轻轻的叹息,总之,美得让人唉声叹气,间或有游泳爱好者穿着游泳装,在阳光下的校园里穿行,应属近年国内较早的天体营,可惜未好好发掘。学校一如所处的地理环境,实行的双轨制,学术方面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来自北大、清华的一群教师,诚如D网友所言,执拗地灌输着他们的老师的老师的观点,对学校发放的教科书绝对是嗤之的,教案和规则,只是一种道具,我们也是。偏偏这一意识流派,俺喜欢的紧。学生管理照例是军管,督学由地方官吏充任,不作评论,白日匪徒一般在学术江湖中暴走,夜间则回复本色,一半是江湖中人,一半是学子,体内时时两股真气激荡,精神之分裂多少有点,总称为江湖学子。正因如此,在这里,俺混沌初开,逐步完成了向“亚问题青年”的转化。当然,我们并不是自提身价,因为达不到正真的愤青境界,只是试图说明愤青是冲突的一种附属产物而已。从历史经验看,愤青高发期,大多也是思想文化猛烈碰撞冲突期。个人看法是,古代以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唐为甚,春秋战国以华夏文明流派消化包容为主,魏晋南北朝以南北冲突为主,唐则开始了东西的交融,近代,主要是东西碰撞,第一次愤青大爆发,应始于1840年以后的珠江流域,尽管明末已经开始,但鸦片战争才真正发轫,太平天国传承,孙中山、民国则是高峰;第二次发生以国内战争为标志,西学北渐,东西冲突已经泛滥到长江流域,具体性状不谈。冲突犹如板块冲撞,高者为山,毕竟是少数,低者居多,沉在水底。对伊们而言,再锋利的思想经钝脸一割,也就不再锋利,水下生活比在空气中阻力大的多,且寂寞,但是节约呼吸。既凡,大爱已失,大憎亦去,唯一的念头就是虐人虐己了,境界高的先虐己,后虐人,苦练虐己之术,是为了更好地虐人;境界低的,只虐己,不扰民。所幸,真正的愤青,对于推动历史前行,多数还是有建树的,从这个角度讲,应给予一定肯定,愤青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放到现在,也是一个冲突期,只不过不再是杀与被杀,吃与被吃那么轰轰烈烈,方式和重点有所转化,更加提倡以人为本了,虽温和而文明,不易觉察,但如在固体中穿行,且无边无际,在目标的选择上,全然没有先人一样的决绝。活在这温吞吞的世上,俺不知是愤怒应该多一些,还是沉默应该多一些。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有愤青的身影。其实,没有人生就就是愤青,也没有人愿意一辈子甘当愤青。该因,从古至今,世上处处有培育愤青的沃土,近来又在不断创新培育的机制和体制。结尾,想起了周星驰(其实也是一个现代愤青)在某部片子中,与皇上的一段对话,“你身为天下第一大帮会丐帮的帮主,麾下千万,一日不解散,朕心中一日不安”,答曰:“丐帮解散不解散,不是由我而是由你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