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记者口述:我差点被新田警察掐死了
[indent] 调查一米深水塘淹死1.64米初中生
记者在湖南新田县公安局内遭抢
我险被新田警察掐死
◎口述/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 糜亮 ◎文/青年周末 记者 马军 ◎供图/湖南经济电视台
10月14日,一个名为《记者调查“溺水”之谜 公安局抢走摄像机》的新闻出现在“红网”、“天涯”等论坛,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
事件起因为:湖南永州新田县毛里乡中学的14岁学生肖楚程,9月18日因一起小纠纷被7个学生殴打。2天后,在离他家不到100米的池塘里,这名初一学生的尸体被人发现。当地法医鉴定为溺死,但死者亲人不接受这一说法,因为池塘水深刚到死者腰部,且死者水性很好。
湖南经济电视台记者糜亮和摄像记者葛利于10月14日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在新田县公安局,他们遭到当地公安人员抢夺摄像机,并伴随殴打,而这些暴力行为就发生在当时在场的县政法委副书记眼皮底下。
在迫不得已返回长沙的当天,糜亮对本报详细介绍了事情经过,并透露了有关这一事件的新闻幕后:初中生之死,疑点重重,绝非自然溺死那么简单,而打人者在当地县政府深有背景。
亲人看尸体也要领导批条
这事有许多漏洞,让我们很怀疑,当时就想去新田殡仪馆看尸体。只有亲眼看到死者身上确实有伤,我才能去省公安厅,请长沙的法医来调查。就是说,必须先看到尸体。
是死者父亲肖德钊带着我们一起去的。去之前,他跟殡仪馆电话联系:“我过去看一下我的仔。”对方连声说:“可以可以,你过来吧。”
但是当来到殡仪馆大门外,那个看门人发现跟在后面的我们记者时,他马上改口:“这个门不能开,我也没钥匙。你们要看的话,去找民政局局长批条子。”
其实那个人手上就拿着钥匙。我很纳闷,难道死者家属要看自己的孩子,都需要民政部门来批条吗?
然后,那个看门人在给不知哪里打电话。我们在殡仪馆大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民政局局长倒是没看见,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新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飙,另一个是政法委副书记周石林。
“既然你们领导来了,可以打开让我们看了吧?”我问。对方说不行,法医不在,不能打开。
“那你们来这儿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我接着问。那个政法委副书记回答说:“我也是上面让来的。”
“你不就是领导吗?”这是在套他的话,我想知道究竟谁派他来。
结果他倒回答得滴水不漏:“我上面还有我上面的领导。”他又说,法医现在就在公安局,梢源?颐侨ス?簿至私馇榭觥?BR> 但在公安局我们也没能见到法医,他直接把我们带到了刑警大队。
刑警队长“不变应万变”
在刑警大队,我跟那位副大队长龚四毛先有一番对话。
我问他:你们觉得像是溺死的吗?他回答说:法医都已经鉴定是溺死的,这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又问:能排除是他杀吗?接着我把那些疑点都摆了一遍:
为什么死者穿的木拖鞋没有从脚上滑落,脚上也没有泥巴?才1米深的水能淹死人吗?还有很多其他疑点,到现在为止并没有排除他杀的可能性,为什么就盖棺定论,说小孩是自然死亡的呢?
但龚队长还是那句话:既然法医已经定性了,我们就肯定不会立案,所有疑点肯定也就不是疑点了。
我又问龚四毛:那7个打人的初中生不应该怀疑吗?为什么学校要授意他们去外地,这正常吗?
他翻来覆去仍是那句话:既然法医已经说是溺死了,其他的东西我们就不管了。
我问:你们觉得这样负责吗?
“负不负责,不由你说,我们只要对公安局负责就可以了。”
就在这时,一个可能是当地宣传部干事的人进来嚷:“别说了别说了!先查清他们的身份。”我出示了电视台开的证明。但不管用,那人还是对我们说:请你们马上走,否则就找人赶你们。说白了,他们就是找个理由来拒绝采访。为了避免矛盾的升级,我们只好离开。
其实前面跟龚四毛谈的时候,我们也在录,那个龚队长的很多回答,都是一些很关键的话,对他们真是非常不利。 但现场有新田县宣传部的人,他们对媒体比较熟,听到我当时问的那些问题后,可能就随即猜到我们在偷录。
这时我和摄像记者已经走出了公安局大楼,朝大院门口走去。谁都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突如其来,让我们全都蒙了。
干警威胁要掐死记者
我们走到院门附近,准备拍一下公安局门头。这时候,龚四毛冲出来说:“你们人可以走,但是带子必须留下,不交出带子,你们休想踏出公安局大门。”
录像带对电视媒体来说,就好比我们的生命一般,肯定不能交出来,我们当然拒绝。然后他就开始动手抢机器,嘴里还喊着:“快松手,否则对你不客气!”
当时,就听见门里有公安局的另一个领导说:“一个人抢不来,多上几个人嘛!”
马上就跳出了三四个人,都是刑警大队的干警,跑过来把我们往大楼里面拽。因为我们拿着机器不肯放,从大院到大楼门口,被拖了七八米远。
这时,公安局大院的墙头上,已经趴了很多群众在围观。
拖到大门之后,两个民警把我本来拿着机器的双手反绑过来,往地上压。因为当时我手里还死命抓着机器,另外一个民警用手掐着我的脖子,把我往后拉。拉的过程中,他喝道:“马上松手!不然掐死你!”
在这个过程中,机器就被他们抢走了。抱着摄像机,他们跑进了公安局大楼。
机器没了,站在那里,我很无助,只能向台里汇报情况。当我掏出手机,刚刚拨通号码时,门里又有领导喊了一声:“谁让他打电话的?不准他打电话,把手机抢过来!”
这时,又冲上来一个民警把我的手机也抢了过去。我们的人身安全也没了保障,只有马上离开。
肯定不甘心啊,但又不得不离开。就在新田县政法委副书记的眼皮底下,这些干警明目张胆的来抢机器,对我们实施暴力行为。而这些领导都没有出面制止,反而是默许。
压根儿也没想到公安人员干出这事来。这个公安局位于县中心,周围有很多居民在墙头和院门处围观,而这些民警就在公安局里,在光天化日之下,施行暴力。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身上还有一个小灵通,在这种情况下再也不敢拿出来,只有等离开公安局之后,再跟台里联系。在我们去宾馆的路上,每个路口都有一辆警车盯着我们。很明显,他们开始全程监控我们了。
警方:录像带我们已经毁了
晚上8点左右,当地宣传部的一个人出面了,到我们住的宾馆来做了一番解释,说是误会云云。这应该是我们台里跟当地宣传部进行了沟通的结果。
接着,他给公安局打了个电话,让把机器送过来。拿过来一看,我的手机已经坏了,摄像机上面的听音器也坏了,原来的录像带也没了,而是被换成了一个新带子。当时我就问:带子去哪里了?
那个民警说:“带子里很多东西对我们不利,我们已经把它毁了。”
我质问他:你们有权利毁带子吗?现在机器搞坏了责任谁负?
他当即说:机器坏了责任在你们还是在我们?是你们不对还是我们不对?态度都是非常恶劣,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
晚上10点,我们迫不得已离开了新田县。今天凌晨3点赶回长沙。只能离开,没任何其他办法。
他们如此嚣张,也有地理位置的原因。永州离长沙很远,而新田县离永州还有100公里,中间一段还是土路,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这个案子明眼人一看就知有问题。
村民主动入水证明溺死不可能
我是在接到一个线人报料后,跟摄像、司机3人一起去的新田县。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第一天晚上我们并没住在新田,而是住在了永州,第二天直接奔现场。
在现场,感觉问题很多。那个死去的小孩穿了一双木屐,如果他落水,木屐应该会陷入泥里,但是把小孩打捞出来时,木屐是完完整整的穿在脚上,脚上却没有一点泥。
最重要的是,那个池塘的水很浅,最深处不过1米1,捞出尸体的地方才只有83厘米深,而死者身高达1米64,说他在这里溺死,根本无法让当地人信服。
我们找了一个1米65的当地村民,他站在那个捞出小孩尸体的地方,水才刚到他的腰部,坐下去水还没不了他的头,还能看到他的脖子。
公安人员也承认这个水深,但是他们说只要鉴定是溺死,剩下的都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并没给这个村民付钱,他很主动的就脱了衣服,穿一条短裤,坐到水里给我们示意。作为当地人,他也想给这个孩子还一个清白。
发生这种事肯定有背景
我们又赶到学校去调查情况。
在他们班里,我看到了班日志。我指着那个名册问一个学生,这个人在吗?回答是不知道。多久没来上课了?不知道。是你们班的人吗?不知道。他叫什么?不知道。
后来,一个跟死者关系比较好的学生偷偷告诉我:叔叔你别问了,学校领导已经说了,要是有人来问,要不就说不知道,要不就说是溺死的,不能说其他东西。要是说别的,学校就会给处分。
在这种情况下,我就直接去找学校领导。
那个杨校长刚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外地。我问他知道学生打架的事情吗?他说知道。我问怎么处理的,他不说话。我再问打人的那几个学生去哪里了,他说退学了。为什么退学?他又不说话。
我是在这个杨校长准备离开的时候见到他的。我拦下他,问了那些问题,后来杨校长和那个班的班主任都找不到了。这些线索断了后,我唯一的线索就是去看尸体。但没想到后来在殡仪馆和公安局会发生那些事。
这是一个只有3万人、很穷的小县城。当地居民介绍了这样一个情况,在打人的7个学生里,有3个的亲戚是县里的领导。具体是谁,我不方便透露。但肯定是能够进入县常委的,在当地是级别比较高的领导。
我们调查到的疑点不止上面说的这些,还有太多疑点。但唯一不利的是,事发时没有目击者。
当时县政府有关部门通知死者家属,9月27日之前必须火化。亲人们无法接受溺死这个说法,所以他们一直不肯火化,要求必须给一个答复。全家人现在都很无助,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因为尸体一旦火化的话,那就真的是盖棺定论了。
我个人推断可能是失手。这件事被大人知道后,为了保住自己家的小孩,也只能这样做——当然这只是个人推测了。
我是今天(10月15日)凌晨3点回到长沙的。我们在新田公安局被打,就是昨天的事。整件事情都让人感觉很无奈。现在向你介绍这些情况,我有发自内心的一种苦涩感。
明天我要跟摄像记者去医院验伤。我们俩人身上都有明显的抓伤,头部很痛。[/indent]
[ 本帖最后由 萧十一狼 于 2006-11-9 07: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