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东门行》有新解 拔剑东门去暗含玄机

出东门,不顾归。来入门,怅欲悲。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餔糜。上用仓浪天故,下当用此黄口儿。今非!”“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

这首题为《东门行》的汉乐府,见于《乐府诗集》。余冠英先生选注的《乐府诗选》选了这首诗,还像上面引的那样断句并加了标点符号。《宋书·乐志》所载,稍有不同,主要是“今非”一句作“今时清廉,难犯教言,君复自爱莫为非”,末句作“平慎行,望君归”。《乐府古题要解》所引则多五字,“今非”句作“今时清不可为非”。现在很多大学文科教材都选了这首诗。

应该怎样理解这首诗呢?余冠英先生的看法是:“这首诗写一个男子因为穷困要做非法的事,其妻劝阻不听。‘东门’外似乎就是他要去为非的地方。”对于“今非”一句,余先生像上面那样断了句,又说:“似两字中间有脱文。”王季思、萧涤非两位先生还为这一句反复论辩。王先生认为这一句,或者应像《宋书·乐志》所载那样,作“今时清廉,难犯教言,君复自爱莫为非”,或者应像余先生断句那样,中间不添字。萧先生则主张应像黄节《汉魏乐府风笺》的读法,“今非咄行”为一句,是丈夫回答妻子的,和下文的“吾去为迟”连起来,意思是:现在不立刻走,那我就去晚了;“咄行”是“咄嗟之间行”的缩语。不过萧先生也认为余先生的标点断句有创新性,可以采用。王、萧两位的主张,见《玉轮轩古典文学论集》(1982年中华书局版)。

余先生对全诗的解释,大体可通,但总觉得有些浮泛;至于“今非”一句,三位先生的说法似乎都不圆满。下面就写出来求教。

对于全诗,只说这个“男子”“要做非法的事”,“‘东门’外似乎就是他要去为非的地方”,好像欠明确;“非法”、“为非”两个词又让人感到他大不了也就是去拦路抢劫。这有点小觑了这位主人公。

从他妻子劝阻时说的“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餔糜”,可以看出,他不是去干“剪径”之类的小买卖的。因为这最多也只能发一笔小财,决达不到“富贵”的目的。怎样才能求得富贵呢?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表明,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正常情况下一般人(更准确地说是“士人")所走的,即欧阳修的《昼锦堂记》开头两句:“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另一条则是非常情况下某些人(不仅是“士人”)所走的,那就是项羽看见秦始皇出游时说的:“彼可取而代也!”即后来所谓的“造反”。

从全诗的叙述来看,这个“男子”正是在前一条路上走了一段,感到走不通了,听见东面传来有人造反的消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看到家里已经缺衣少食,想到自己年纪不小了,再等下去,什么机会都会没有了,于是下定决心,不顾妻子的劝阻,要去走那另一条路了!

为什么这样说?从诗里可以看出:提到“儿母”、“黄口儿”,表明这个“男子”有老婆孩子。诗中说到“出东门”、“东门去”,表明他一家人原住城里。诗里又说他“来入门,怅欲悲。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表明他家已落到缺衣少食的地步;但也意味着他家原来还不至此。因为,一家人住在城里从来就缺衣少食是难以想象的;而且,“还视”两字就表明架上原本有悬衣,否则,用不着“还视”,不过,最值得注意的是“拔剑东门去”中的“剑”。已经缺衣少食还留着剑,又表明他不同于一般老百姓。大家知道,刀、剑都是武器,但又不完全相同。从春秋战国开始,剑还是一种饰物,表示一定的地位、身份。《汉书·龚遂传》记他劝农桑,见“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刀和剑分开记,一把剑可换一头大牛,一口刀只能换一只牛犊,说明剑比刀值钱,带剑的身份地位和带刀的不一样。

所以,这个“男子”家里已经缺衣少食还留着剑,表明他具有某种身份、地位,决不是“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正如孔子不能把自己的车改制成装殓颜回的棺椁,不是他舍不得,而是要表明身份:“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萧涤非先生认为这个“男子”是“老百姓”,不是“贫士”,恐怕是忽略了这把“剑”的关系。

关于“今非”,余、王、萧三位先生的主张都不止一种,但可以概括为三。一是把“今非咄行”连读,作为丈夫回答妻子的话,和下面的“吾去为迟”连起来讲,意思才通。这实际是在“咄行”之间加了“嗟之间”。这种“增字解经”的方法早已为人们所不取,王先生已谈到,可不置论。二是在“今非”两字间加字,或像《宋书·乐志》所载那样,或像《乐府古题要解》那样。但是,从全文看,在逻辑上不能成立。因为,这个“男子”要去干什么,其妻应该早有觉察,甚且是早就知道。她劝阻时,一开头就点明了:宁肯同甘共苦,哪怕食不果腹,也不愿他去行险侥幸,追求什么“富贵”。接着,又要他看在老天爷和孩子的份上,打消那个念头,也就是再从天理、人情上加以劝阻,希望能打动他,都没有否定他的行动的意思。如果认为“今非”之间有脱文,应像《宋书·乐志》,作“今时清廉,难犯教颜,君复自爱莫为非”,或如《乐府古题要解》,作“今时清不可为非”,就都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他的行动,还含有教训和讥刺的意味,也就和前面劝阻的那些话不相容,达不到劝阻的目的。三是“今非”作为一句,像本文开头所引那样。但这却表达不出一个完整的意思,不成文义。

只有在“今非”两字之后还有话没有说完,从上下文义补足后就完全可以理解,才是顺理成章;用标点符号表示,应该是“今非……”。这种例子,史籍中亦有,我想是可以成立的。

打断的话该是什么呢?从上下文看,应该是大家熟知的一句习语:“今非其时。”这就是说,其妻见从各方面劝说都阻拦不住,只好退一步,想暂时拖住他再说,其意若曰:即便要去,也得看准时机,现在恐怕还不是时候吧。(当然,还有一句“今非昔比”也是习语,但意思却成了过去造反可望富贵,现在恐怕不行。从逻辑上讲,要说这层意思也应放在开头,而不宜放在最后。

正是其妻一层意思一层意思地劝说,使他听不下去,也知道“今非”后面的意思是什么,于是“咄”的一声打断了,接着说:“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用现在的话,就是:“别罗嗦了,我走了,我还担心去晚了呢!你说不是时候,就不想想我现在头发都白了,怎么还能再等下去呢!”(“白发时下”也可解为“满头白发已时时脱落”。那就更“难久居”了。)

这又进一步表明,其妻说的“今非其时”,是指走另一条富贵之路还不是时候;他说的“吾去为迟”则指已经有人走上这条路,自己再不去就错过机会了。

总之,这首诗似乎应当这样看,汉代的某次农民起义的影响,已非常之大,农民以外的阶级或阶层,因缺衣少食,也跃跃欲试地想参加进来了。

全诗七十八字,只写了特定场景下的几句简短对话,却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和内心的复杂活动,反映了如此丰富的社会内容,的确值得玩味。 (文/ 李固阳)

[ 本帖最后由 萧十一狼 于 2007-1-16 04: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