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质事件的看法

菲律宾警察极其失败的解救人质行动,可以说给全世界的同行做了一次所有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全面展示。下面我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1.无休止的谈判:劫匪曾经是十佳杰出警察,拿过17枚勋章,有一个兄弟是高级警官,有一个儿子也是警督。所以这些警察总有幻想,认为谈判能解决就解决,还指望他回局子里,继续当自己的领导。殊不知,谈判是以武力为后盾,让劫匪最终放下武器、释放人质的手段,而不是讨价还价,让劫匪占据主动权。他曾经是警,但他现在是匪,只能用对付匪的手段对付这个败类,别无他法。最后菲警方一直在匪的条件(一、复职;二、去职期间的工资要补上)上面谈啊谈啊,连最好的狙击时机都错过了。

这时候不狙他等什么?!

2.突击队主用武器不当。使用全长度的固定托M16A2,该枪长,威力过大,即便是打中劫匪,子弹因为停止能力不够,也会穿透劫匪身体,伤害到后面的人质。
.没有特种手榴弹作为辅助武器。按照一朋友的话说,这样的密闭空间,扔几个震撼闪光弹进去,全车人都震晕了,警方进去捡人就行了。可自始至终就没见菲警方用类似武器。

4.手段单一,动作笨拙。从车尾到车头,拿锤子砸玻璃,这里不行,换那里,最后锤子还扔进车里。都无法用什么形容词说他们了。

5.缺乏作战决心,目的不明确。在前风挡玻璃、车门、车侧安全门三个突破口之间犹豫不决。

6.动作缓慢。整个突击时间历时25分钟以上,这样的解救行动都是以速度取胜,北京站口解决手持爆炸物劫持大巴车的劫匪,只用了几秒就把匪徒手制服。历次反恐解救行动,很少超过5分钟的。

如果事先用爆破索做好几个方框,举到玻璃上,同时引爆,炸开玻璃,然后投入震撼弹,尽管人质可能受伤,但不在于这样伤亡惨重。

7.破拆器械准备不足。搞半天用根破绳子绑车门拖,结果还给拖断了,都不知道用根钢丝挂钩把门拖走,实在没工具,你敢去找消防队的借点破拆工具吗?从头到尾最大的敌人竟然是玻璃!

不说啥了,看看菲律宾特警以前的照片,那个牛啊,使用的是从美国专门定做的M4-SS。

如果你是匪,最好面对菲律宾警察,如果你是人质,还是期望解救你的是中国警察吧,至少他们不会给匪25分钟来杀掉人质。

CNN證實,三名中槍遇難者乃被菲律賓警方誤殺,其中一名靠牆的遇難者,則在警方用大鐵槌敲打車窗時直接擊中頭部置死!實在太離譜!!!

。。。天朝和谐

这就是场谋杀。。。

他们好可怜 居然死在来救自己的警察的手下~

……警察不是来救人质的,是来消灭不和谐因素的。

据说香港领队谢廷俊遭到菲律宾警察补枪最终身亡,因为当时拍到枪战结束后,他自己从车上下来走到担架上去的,后来到医院时眉心中枪身亡,有可能是听到了很多不该听到的话。

从事件的总体情况来看,集体谋杀的可能性非常大。

太阳系很危险,还是去格雷司581吧:6_313:

去N78星云也不会这么惨……

天顶星欢迎您。。。

前两天出去旅游的某女满身冷汗、、、

零食“上好佳”被全港民封杀。

香港的菲佣也被解雇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