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怪事VS中国怪事

人们都喜欢听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古今中外皆如此。听说美国人刚评选出他们的十大怪事,我就想能不能把中国的怪事和美国的怪事比较起来看看。要评选中国的十大怪事,难度远超过美国,这儿就姑且把去年《青年调查》编辑出来的“十怪”拿出来对比。
美国十大怪事:
第十名:最会玩小白球(高尔夫)居然是黑人——老虎伍兹。
第九名:最会唱黑人饶舌歌曲的竟然是白人——痞子阿姆。
第八名:最高的NBA球员竟然是黄皮肤中国人——姚明。
第七名:杀了人却无罪还可出书赚钱——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
第六名:英国首相布莱尔。(上榜理由不祥,没看见英文原文。恐怕与他吹嘘自己“一夜五次”有关,或者与布什一起干蠢事。)
第五名:瘦到了皮包骨才可以成为超级名模。
第四名:职业摔跤手竟然变身明尼苏达的州长——文图拉。
第三名:拳王泰森咬掉对手的耳朵。
第二名:麦克尔.杰克逊由黑变白。
第一名:小布什。上榜理由:太笨却是总统。吃饼干会噎到昏,骑自行车摔得满身是伤,看望远镜忘记拔镜头盖…
再看看中国去年评出的十大怪事。(排名不分先后)
1,被送到火葬场人却没有死——46岁的尤国英。
2,被他“杀死”的妻子11年后回来了——佘祥林
3,高考状元却落榜了——李洋。
4,坚决退学的清华大学博士生——王垠。
5,合肥58栋别墅无人认领。
6,华油职工为了上岗奋勇离婚。
7,专家说,自行车比汽车污染更大。
8,北京小学生拿国家英语证书考初中。
9,重庆为男员工招聘无恋爱史女生。
10,江西崇义流浪者随检查而迁徙。
美国的十大怪事中,法律一件,政治三件,体育五件,娱乐三件。除了辛普森的比较严肃外,美国其他的怪事调侃的成分很浓,即使是提到政治;而黑人、黄种人、白人、笨人都可以在美国混得很有名堂,似乎又体现出美国梦的价值观。
中国的十大怪事中,娱乐和体育的一个没有,这些怪事集中在教育、就业、法律问题上。不少看起来很幽默,但实际上很沉重。其实在中国的怪事中,娱乐体育的也很多,但与民生相比因重要性差而被割舍了。至于政治,腐败的怪事很多,许多都达到了拍案惊奇的程度,合肥的例子尚不算经典。这毕竟是单个媒体评选出的,如果是网友评选出的,恐怕又是一番景象。
什么时候中国的网友也来搞搞怪事排行榜。我会选大部分中国人居然下辈子不愿做中国人那件事为NO.1。

[ 本帖最后由 萧十一狼 于 2006-11-9 07:57 编辑 ]

国情不同,怪得当然不得。

啊啊!
生在这样个阴秽的世界当中,
便是把金刚石的宾刀也会生锈。
宇宙呀,宇宙,
我要努力地把你诅咒:
你脓血污秽著的屠场呀!
你悲哀充塞著的囚牢呀!
你群鬼叫号著的坟墓呀!
你群魔跳梁著的地狱呀!
你到底为什么存在?

我们飞向西方,
西方同是一座屠场。
我们飞向东方,
东方同是一座囚牢。
我们飞向南方,
南方同是一座坟墓。
我们飞向北方,
北方同是一座地狱。
我们生在这样个世界当中,
只好学著海洋哀哭。

我们这飘渺的浮生
好像那大海里的孤舟,
左也是漶漫,
右也是漶漫,
前不见灯台,
后不见海岸,
帆已破,
墙已断,
楫已飘流,
柁已腐烂,
倦了的舟子只是在舟中呻唤,
怒了的海涛还是在海中泛滥。

有甚麽意思?
有甚麽意思?
痴!痴!痴!
只剩些悲哀,烦恼,寂寥,衰败,
环绕著我们活动著的死尸,
贯串著我们活动著的死尸,

我们年青时候的新鲜哪儿去了?
我们年青时候的甘美哪儿去了?
我们年青时候的光华哪儿去了?
我们年青时候的欢爱哪儿去了?

看色狼发了这么多口水.顶一下!